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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后拍卖淫女裸照逼其交财物 抢劫数千元

2013年07月16日 15:4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嫖娼后拍下卖淫女裸照实施抢劫

  海口一男子伙同他人作案两起,劫得价值8000多元财物,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海口无业男子陈某华约来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后,拍下其裸照,逼其交出钱财,短时间内伙同他人作案两起,共劫得价值8000余元财物。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6年。

  陈某华今年31岁,湖南籍,长期在海口生活。去年12月15日下午3时左右,陈某华和另一男子阿波(另案处理)预谋抢劫他人财物。两人搜集到一些卖淫女的电话后,联系其中一位卖淫女陈某。与陈某在电话里谈好之后,陈某华将她带到海口世贸东路一度假别墅内,两人发生关系后在房内睡觉。次日凌晨4时许,陈某华拍下陈某的裸照。后阿波拿着匕首来到房间,陈某华拿着电棍,以公布裸照威胁被害人陈某,迫使陈某将包内1700元现金、一部iPhone4手机、一枚价值1601元的金戒指及一张银行卡交出,并胁迫陈某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阿波从卡内取走2000元。

  同年12月27日,陈某华及阿波联系卖淫女吴某,以同样的手段从其身上抢得1300余元现金。

  海口龙华区法院日前经审理认为,陈某华伙同他人使用胁迫手段,两次抢劫他人财物价值共计8357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记者 刘凡静 通讯员 白文英 黄燕)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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