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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搭乘出租车打伤司机 经协调赔偿4500元

2013年07月17日 13:0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酒后搭乘出租车,不但辱骂司机,还下车追打司机,把司机打得鼻梁骨折,眉骨表皮开裂。7月14日,柳州市公安局南站派出所民警经过调解,肇事者为自己的肇事行为,花上4500元买单。

  7月13日凌晨4时许,出租车司机何先生,驾车路过柳州火车站对面马路时,一名男子招手拦停出租车。“拉我朋友回家”,男子对何先生说道。何先生看到对方是一个人,根本没见对方朋友。闻到男子身上浓重的酒气,何先生知道对方喝多了。

  何先生正想驾车离开,男子突然拉开车门,坐上了何先生出租车。何先生感觉不对劲,把车开出10多米后,靠边停下,打开车门下车。男子跟着下车,挥拳打向何先生。因躲闪不及,被对方挥拳打得鼻梁骨折,眉骨开裂,血流满面。

  接到报警后,110民警赶到现场,肇事男子躺在地上,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带到南站派出所。何先生随后被送到医院,眉骨表皮缝了5针。

  经了解,肇事男子姓梁,今年22岁。当晚,梁某被带到派出所后,依然发起酒疯,甚至还想殴打民警。直到7月13日中午,梁某才酒醒。

  在民警调解下,梁某赔偿何先生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4500元。(南国早报 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文捷)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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