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半路夫妻因买车署名产生分歧 多次争吵后离婚

2013年07月17日 15:2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7月12日,灵川法院民事法庭,法官当庭宣读了一份离婚协议,结束了陶伟和王丽一段持续不到2年的婚姻。耐人寻味的是,导致两人离婚的,是两人的曾经的“定情物”。

  陶伟和王丽相识于2010年2月。两人有生意上的往来,又都是中年离异,交流时特别有共鸣,两人很快成了朋友。

  2010年11月,王丽对陶伟有了好感,为表达爱意,她提出帮陶伟买车。陶伟对王丽的好意心存感激,但并不同意她买车送给自己。于是,他给王丽写下欠条,表明买车费用是他向王丽借的。陶伟的真诚打动了王丽,此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这辆车也成了两人的“定情物”。

  2011年初,两人结婚。婚后,这两被当做定情物的车一直由陶伟使用和保管,两人的婚姻生活也相安无事。

  2012年1月,陶伟开这辆车到4S店维修,偶然发现车子的所有人一栏只写着王丽的名字。“我这么全心全意对她,买车钱也是向她借的,想不到她还给我‘留一手’?”陶伟越想越气,当晚就和妻子理论起来。对此,王丽认为两人已是夫妻,不该分彼此,更觉得陶伟提车子的事是不信任她,两人意见不合,争吵不休。

  从那以后,两人的隔阂越来越大——— 陶伟因为埋怨妻子对自己的隐瞒,整天在外玩乐、打牌;王丽也开始对陶伟不信任,经常与他发生争吵,再加上各种家庭琐事的搅扰,两人的感情迅速降温。

  2013年初,王丽不顾陶伟反对,将这辆车折价转让。陶伟也对这段婚姻彻底死心,于是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

  7月12日,法院通过了两人的离婚申请。事后,法官惋惜地说:“爱情如果没有信任和包容,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让婚姻走到尽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桂林晚报 记者陆鑫 通讯员李华 实习生陈国津)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