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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被骗30万 赃款被冻结拿不回

2013年07月18日 10: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4年前,退休老教师陆女士遭遇电话诈骗,30万元养老钱被骗。虽然警方查封了赃款账户,但因案件未破,损失无法追回。陆老师以不当得利起诉,一审法院裁定,不属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近日,陆老师上诉,该案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一个电话骗走30万养老钱

  陆老师是北京的退休教师,目前跟随儿子住在深圳。她一生积蓄,攒下30万元养老钱,从不敢动用。2009年8月18日,她突然接到诈骗电话。对方自称是“警方”工作人员,说她的账户涉及一宗严重刑事案件,很不安全,要求她将存款转入“警方”指定账户保管。陆老师一听慌了,这可是自己的养老钱,便在“警方”电话指引下,来到银行营业厅,稀里糊涂地转入“警方”账户。待汇款完毕,她突然觉得不对劲,自己一生奉公守法,何来涉案,便到沙头派出所咨询。警方一听,便知是骗局,遂立案侦查。

  一天转手五次 找到赃款却追不回

  公安机关及时调查,顺藤摸瓜,找到赃款下落。令陆老师想不到的是,在一天之内,她的钱竟然被转手五次。首先,陆老师将30万元汇入林某良账户。林某良将款转入李某瑜账户,接着转入李某杰的账户,再转入周某燕账户。最后,周某燕分两笔转给陈某银。公安机关立即冻结了周某燕、陈某银账户,保证赃款不被取走。

  赃款被冻结,追回却困难。周某燕对公安机关称,其接收款项,是其叔叔委托朋友转入的,用途是在老家建房。陈某银则称,款项是一位香港朋友让其开设账户转入的。开户后,银行卡、网银密码及U盾都给了香港朋友,目前香港朋友也联系不上了。

  4年间,陆老师明明知道自己的钱就在周某燕、陈某银账户上,却拿不回。她多次找公安机关,希望要回自己的钱。公安机关让她找法院,先取得法院的判决依据。她到法院,法院则说,这是刑事案件,不属法院管。4年来,陆老师就在多个部门中间来回跑,却拿不回自己的血汗钱。

  起诉不当得利被驳回

  无奈之下,陆老师请律师,以周某燕、陈某银不当得利为由,诉至罗湖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的款项及利息37万元。

  目前,罗湖法院对该案经过审理后作出民事裁定。法院称,此案是因电话诈骗引发的纠纷,原告已报警,公安机关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公安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因此,该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畴,驳回原告的起诉。

  在庭审中,两被告辩称,转入其账号的财产,取得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不属于不当得利。原告诉求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求。

  对一审法院的裁定,陆老师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上诉已被受理。

  记者手记

  保护受害人利益 应当放在首位

  目前,电话诈骗、网络诈骗频发,追回赃款成为难题。许多诈骗案件无法在短期侦破,甚至多年未侦破。没有抓到犯罪分子,退赃工作往往被搁置。

  针对这种情况,受害人直接以不当得利诉讼追回损失,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但在执行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是否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意见不尽一致。

  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应是法律部门的工作宗旨。如何及时挽回受害人的损失,成为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在内的法律部门共同面对的课题。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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