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独居失火 烧毁11户房屋获缓刑
2013年07月22日 10: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82高龄老人点燃柴草烧水,外出取水时发生火灾,造成11户邻居房屋被毁。昨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家住广安区大安镇,是一位82岁高龄的老人,一直独自生活。今年3月27日下午7时左右,陈某烧水喝,引燃了灶台附近的柴火,致陈某所居住大院的11户房屋被烧毁。(郭章辉 记者 徐代军)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