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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一镇法庭私聘人员打伤记者 庭长被停职

2013年08月01日 2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石家庄8月1日电(记者 陈林)7月31日,2名河北电台记者在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就其长期违规使用无牌制式警车一事采访时被该院交河镇法庭私自聘用人员打伤。日前,接到此情况报告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责成沧州中院进行督导,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同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方案,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

  8月1日中新网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事发当天,泊头法院主要领导即赶到医院向记者赔礼道歉;交河镇法庭庭长被停止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泊头法院分管车辆管理的负责人受到通报批评;肇事者邱某被辞退;泊头法院现有六辆无牌无证车辆全部停止使用;事发时在机关值班的三名法警因未能及时制止冲突也被停职,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泊头法院向河北电台作出书面致歉,泊头法院党组和主要领导向沧州中院党组和当地党委做出书面检查。

  据了解,接到情况报告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当日上午即派员赶赴泊头指导此事调查处理,同时一方面要求泊头法院主要领导立即陪同记者到医院检查、治疗,法院承担医疗费用,并诚恳向媒体记者赔礼道歉,取得谅解;一方面责成泊头法院彻查此事,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经查明,引发冲突的驾驶人所驾警车系泊头法院交河镇法庭工作用车,此人是交河镇法庭去年12月私自聘用人员邱某。事发当天,邱某受庭长指派驾驶警车前往电业局为法庭缴纳电费,返回法院途中停留吃早饭时被记者发现并追拍,由此发生冲突。媒体同时曝光泊头法院六辆警车无牌照。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邱某做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决定。

  据悉,沧州中院在督促整改此事同时,决定以此为契机对全市法院公务用车和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进行一次严肃整顿,并在全市法院队伍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据介绍,河北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通过教育排查摸清公务(警务)用车底数,做到无一疏漏,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对于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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