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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宣传部长:严厉打击侵犯新闻记者权利行为

2013年08月02日 13:23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追踪

  7月30日,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哲对“郑州电视台记者正常采访被殴打”事件予以关注,他表示:要严厉打击侵犯新闻记者权利的行为,确保新闻记者人身财产安全。昨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记协相关负责人到医院看望慰问被打记者赵振峰。

  市领导:要严厉打击侵犯新闻记者权利的行为

  7月28日上午,接群众举报后,郑州电视台记者赵振峰到古荥村西一化肥加工点暗访,被发现身份后遭到殴打,手机等物品被夺走。经医院检查,赵振峰软组织有明显损伤。7月30日~31日,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7月31日中午,打人男子邢某投案自首。

  7月30日,王哲对此事予以关注,请记者转达对赵振峰的慰问。他说,记者履行职责,从维护群众利益角度出发,不顾个人安危对“三无”工厂进行曝光应当受到赞扬,却遭到不法人员的殴打,此事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安部门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新闻记者权利的行为,确保新闻记者人身财产安全。

  经现场调查核实,赵振峰暗访的化肥加工点位于古荥村十二组,其负责人为34岁的古荥村村民邢宏强。加工点院子建有围墙,占地约4亩,原是邢宏强耕种用地,2008年其在该处从事养猪,后私自变更用途,用于加工生产化肥。经惠济区土地、工商、质检等部门共同查实,加工厂没有土地手续、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既属“三无”工厂,又是“三非”工厂,系市里正在清理的对象。

  加工厂加工的化肥属原料肥,并不适用于农田

  昨日,惠济区工商局对该加工点库存原材料、生产设备等物品及3000余袋成品进行查扣和封存,质检局将袋装成品取样送交有关部门质检。经检验,加工厂加工的化肥属原料肥,并不适用于农田。惠济区土地局对该工厂违规占用农田面积进行测量后,将报送法院依法处理。同时,大河路派出所民警表示,将依据伤情鉴定,依法严惩打人者。

  市委宣传部、市记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打人者,各县(市)区也要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记者权益。(记者 刘伟平 冉小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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