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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远离“风月场”应成公职人员之戒

2013年08月05日 14:3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4日披露,该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此前,有网友视频爆料,称上海高院法官陈雪明等5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随后,上海市高院、市纪委迅速做出回应,表示已组织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新网8月4日)

  虽然视频还无法坐实集体招嫖,但子夜时分,高级法官在娱乐场所包房里与女郎共处一室,明显不正常。对此,有媒体评论说,“法官应远离‘风月场’”。

  其实,该远离的,何止是法官,也包括所有的公职人员。这是因为,嫖娼,尤其是集体嫖娼,不仅仅是有伤风化、事关官德的问题,还事关违纪违法,损害和削弱政府公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嫖娼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务员法》中也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等活动。但是,拿什么让公职人员远离“风月场”呢?

  首先,时下的一些官员离不开“风月场”,源自内心廉耻感已丧失殆尽。譬如嫖娼,对某些官员而言,早已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了,嫖一次娼,如同抽支烟、喝杯酒一样,只是一次“普通”的消费与享受而已。你不和别人结伴嫖娼,不是说你“假正经”,就是嘲弄你没有见过“世面”。

  其次,个别官员之所以离不开“风月场”,源自“嫖得起”。进出“风月场”,嫖妓,花费是不菲的。但有些官员嫖娼,是可以公款报销的,至于开会务费、餐费还是办公费,“风月场”有的是招。官员嫖娼,百姓买单!这不是什么神话。再者,嫖娼费用由有求于己的下级或企业掏钱。时下个别官员8小时之外的生活,早就不再满足公款吃喝,而是项目翻新,成“一条龙”享乐了——先大吃大喝,再到歌舞厅搂搂小姐唱唱歌,然后,再到洗浴或娱乐场所“销魂”一下。其生活极度腐化堕落,奢靡淫荡。

  第三,个别官员之所以离不开“风月场”,源自各方监督缺位。有些官员嫖娼习以为常,但这事毕竟端不上台面,一旦暴露,必将身败名裂。问题在于,“风月场”虽藏污纳垢,但在权力“保护伞”下,它又往往是“安全地带”,所以官员敢去。再者,各方监督如人大、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形同虚设,所以,有些官员肆无忌惮,无所畏惧。设若不信,到大酒店、洗浴中心及高档会所门前,看看有多少公车明目张胆停在那里!他们能在乎谁?譬如上海“法官招嫖门”,若不是爆料人的坚持,此事或早就尘封、遗忘在历史垃圾堆了。

  上海“法官嫖娼招嫖门”当查,但须正视的,时下,还有多少官员嫖过娼,甚至集体嫖娼?

  让公职人员远离“风月场”,就要强化监督,鼓励公民举报公职人员的各类不端行径,让其有所畏惧和忌惮。同时,通过净化官场生态,让正气盛行,一旦发现,绝不遮丑,严格按党纪国法处置。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杜绝只有请客、“请嫖娼”才能办成事的丑闻。

  假如一个法官、一位行政官员,连嫖娼都不以为耻,甚至结伴嫖娼,其脸皮之厚、廉耻之寡,谁还敢指望他高尚地为人民服务,依法办事?但愿上海“法官招嫖门”是一面镜子,让更多的官员,照照其中的丑恶,以及由此带来的高风险,以此“洗洗澡,治治病”吧!别等被曝光、身败名裂之后,再抒“悲情”腔,再唱“忏悔歌”。(余樵夫)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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