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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黑头车“天价宰客案”宣判 被告分别获刑

2013年08月06日 08:5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本报曾经多次报道的安徽省合肥市黑头车“天价宰客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开庭宣判,管理红、陈立兵、孔凡武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三年零四个月、二年,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今年1月31日,被害人叶某乘坐陈立兵的轿车,双方约定车费5元。到达目的地附近后,陈立兵、管理红以言语恐吓、威胁、反锁车门不让其下车等手段,劫取叶某现金200元。2月18日,被害人何某经陈立兵介绍,乘坐孔凡武的轿车,双方约定10元车费,后孔凡武、陈立兵以同样手段劫取何某1850元现金。2月19日,被害人王某乘坐管理红的轿车,双方约定车费20元。当索要高额费用被拒后,管理红以持刀威胁、殴打等方式,劫取王某现金800元。案发后,陈立兵、孔凡武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管理红则被抓获归案。

  法院对检察机关的上述指控全部予以认定后认为,管理红、陈立兵、孔凡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车辆搭载被害人之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杨阳)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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