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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板开着悍马就是不还借款 或构成拒执罪

2013年08月06日 09:59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开着悍马,出入豪华酒楼高档消费,煤老板肖某欠着银行的借款就是不还。当法院将该案移送警方后,他和侄儿赶紧还债。上周五,银行终于收回这笔借款。

  2006年12月,奉节县煤老板肖某在当地某银行白帝、环北分理处,借款24.68万元。2008年借款到期,客户经理多次催收,肖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还款。

  此后,无论银行的客户经理到公司,还是到家里催款,肖某要么闭门不见,要么从其他出口逃走。

  收不回借款,银行起诉。2012年2月23日,奉节县法院判决肖某还钱。见肖某依旧不还钱,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银行举报,肖某有经济实力,有悍马汽车,不仅开办了煤厂,还经营着煤炭生意,效益可观,在当地生意场上有一定地位,肖某还经常开着悍马车出入高档酒楼消费。

  银行诉苦说,当初银行支持肖某的企业发展,如今肖某拿到钱后却千方百计逃债,“没想到银行也遇到了老赖”。

  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肖某玩起躲猫猫,甚至逃往外地。今年3月7日,银行得知肖某悄悄潜回奉节,立即通报法院。

  法官在农家乐找到肖某,对他进行教育,“你是有钱不还的企业老板,属典型的赖债,如果再不还款,法院将依法对你实施司法拘留!”

  “你们谁敢!”肖某大怒。

  法官当即宣布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呆了3天,在民警的教育下,肖某表示先还10万元,剩余借款本息由外侄刘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鉴于刘某也是一私企老板,银行同意了。

  10天担保期过去了,刘某也没有履行义务,也像舅舅肖某一样,一走了之。

  奉节县法院决定将此案移交警方追逃,“如果构成拒执罪,将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奉节县警方依法作拒执罪处理,正准备采取行动,闻到风声的刘某于上周一投案自首。肖某也现身,和侄儿一道缴清了借款本息。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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