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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练气功烧死妻子 患“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

2013年08月09日 09: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黄埔区一名41岁男子因练气功走火入魔,用气功、火烧、水浇方式给妻子“治病”,将妻子活活烧死。经法定程序鉴定,梁某案发时患“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检方提请对其强制医疗。经审理,黄埔区法院于近日作出决定书,采纳检方的意见,对梁某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27日至28日期间,梁某在其家中以帮助治病为名,采用钝力打击、高温烧烫等方式杀害其妻阿婵,经鉴定,阿婵符合因全身多处受钝力及高温作用,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杀死妻子后,梁某就离开了现场。次日,梁某家属报案,公安机关在梁某位于天河区吉山下街的另一住所将其抓获。经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梁某案发时患“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于今年1月28日以梁某涉嫌故意杀人立案侦查,同年5月30日以免予追究梁某刑事责任为由撤销此案,当日释放梁某并将其送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梁某采取暴力手段,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杀害其妻子,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案发时患“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综合考虑其犯案的手段、性质、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目前的精神状况等情节,认为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根据刑诉法规定,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故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决定对梁某强制医疗。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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