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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7年前被冤入狱要求国家赔偿:我不会甘心

2013年08月09日 13: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韩亚福

  事发化州 凶手原来是其外甥 省高院昨日召开听证会

  7年前,因为一起10岁女童被杀案,时年47岁的广东化州农民韩亚福被抓,茂名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韩亚福喊冤不服,上诉至高院后,该案被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案件的真凶被缉拿归案。茂名市检察院此后撤回对韩亚福的起诉。2009年5月4日,韩亚福被取保候审,在被关押1068天后,他终于走出了看守所大门。

  2010年11月8日,韩亚福开始了曲折的国家赔偿申请历程,要求茂名市中院和茂名市检察院作出国家赔偿。两度申请国家赔偿遭茂名中院驳回。韩亚福又申诉至广东省高院。去年8月30日,广东省高院撤销茂名市中院的上述决定,指令茂名中院重新审理。

  昨日,广东高院对韩亚福的国家赔偿申请案进行公开听证。

  凶案:10岁女童遭奸杀 “怪叔叔”获死缓

  2006年5月8日中午,广东省化州市下郭街道石狗塘村的10岁女孩小娟(化名)失踪。5月13日,村民宋某等人发现村中的化粪池有一包东西浮着,告诉了小娟家人。小娟父亲将袋子打捞起来后发现,袋子里就是女儿小娟高度腐烂、惨不忍睹的尸体。尸检显示,小娟是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这起残忍的奸杀案在石狗塘村引起了轩然大波。警方侦查后,在5月30日将“重点作案对象”韩亚福抓获。

  据2006年8月茂名当地媒体报道称,“被传唤的韩亚福与警方较量了2天后,终于交代了作案经过:5月8日下午2时许,独自在家的韩亚福看见擅自跑进其家玩的小娟,想起曾听人说过,和十多岁的处女发生关系能延年益寿,顿起邪念。遭到小娟反抗后,他用家中的衣物塞住小娟的嘴巴、勒住她的脖子,暴力对她实施强奸,发泄完兽欲后又残忍地将她勒死。之后,将尸体捆绑塞进纤维袋里,丢进了距家门口不到4米远的化粪池里。”

  2007年1月19日,茂名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韩亚福提起公诉。

  2007年8月7日,茂名市中院作出(2007)茂中法刑初字第21号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韩亚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韩亚福赔偿死者家属10万余元。

  宣判后,韩亚福喊冤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辩称自己无罪。2008年1月29日,广东省高院作出裁定,认为茂名市中院的上述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韩亚福案发回茂名市中院重审。

  茂名市中院又重新开庭审理了韩亚福案。

  转机:“真凶”终落网 是“怪哥哥”干的

  在案件尚未判决之际,事情发生了重大变化。2008年12月30日,涉嫌强奸杀人的真凶小罗——韩亚福的外甥——在深圳市宝安区被缉拿归案。之后,因“事实、证据有变化”,茂名市检察院向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撤回对韩亚福故意杀人、强奸一案的起诉。2009年3月30日,茂名市中院裁定准许茂名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2009年5月4日,化州市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因“羁押期已满、证据不足”,对韩亚福取保候审。已被关押了1068天的韩亚福走出看守所,见到了阔别3年的妻子。

  2009年9月4日,茂名市中院对小罗作出一审判决。案发时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的小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判决书,案发当天(五一长假后的第一天)中午1时许,村里很多小孩都上学去了。17岁的小罗看到在水井边玩的小娟,想起了看过的淫秽录像,便想强奸她。他将小娟骗上舅舅韩亚福家的二楼后,将小娟绑在床上,意图强奸,但遭到反抗。他强奸不成,便将小娟掐勒致死,并捆绑装进纤维袋。次日凌晨三四点钟,在网吧上网归来后,小罗将小娟的尸体背出去扔到了离舅舅家不远的废旧化粪池内。韩亚福被警方抓走后,小罗就逃到了深圳、南海及东莞等地。

  争议1:

  是否遭受刑讯逼供?

  没钱请律师,韩亚福的大儿子小韩作为代理人参加了昨日的听证会。

  会上,韩亚福说,他当时被警方抓走后,在化州市公安局被关押了三天三夜。警方让他交代是怎么杀害小娟的。这期间,他没有饭吃,不能休息,被扒光衣服,淋冷水,吹冷空调,还遭到殴打。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做了有罪供述。

  茂名市中院对此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证实韩亚福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受到了刑讯逼供。茂名中院认为,对侦查人员是否使用刑讯逼供手段取证的认定,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即检察院法纪部门查处的事情,虽然韩亚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屡次提及其受到刑讯逼供,但他从未向有职责调查刑讯逼供的职能机构即有关检察机关反映过,因此有关检察机关也从未对韩亚福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的问题做过调查及作出结论性意见。

  茂名中院认为,化州市公安局侦办案件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化州市看守所对申请人韩亚福予以羁押前的体检表等证据材料,均证实公安机关侦查小娟被杀一案时,完全依法进行,并没有对韩亚福采取刑讯逼供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

  针对没有向检察机关反映刑讯逼供一说,韩亚福及其儿子小韩表示,他们不懂法律,根本不知道还可以走这个程序。

  争议2:

  有罪供述是否故意作的?

  茂名中院认为,韩亚福在公安机关侦查小娟被害一案时所作有罪供述是虚伪陈述。据证据材料,韩亚福在公安侦查阶段共供述10次,其中7次是有罪供述。从讯问笔录可见,韩亚福在明知不是自己作案的情况下,却向公安机关作有罪供述,而司法机关最终查明判定是韩亚福的外甥小罗作案,而不是韩亚福作案,前后一对比,足以证实韩亚福的有罪供述属于虚伪供述。

  对此,韩亚福说,在被刑讯逼供折磨了三天三夜后,他已神志不清。“警察还威胁,如果不交代杀了人,就打死我,然后说是畏罪自杀。他们还说要把我奸杀的事情捅到我孩子的学校去。”韩亚福说,在这种情况下,他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也不想再挨打了,便只好按照警方的要求,做了有罪供述。不过当被送到看守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做有罪供述了,而是一直在喊冤。

  小韩则指出,在6月5日的笔录中,他父亲一开始就说他是无辜的。

  争议3:

  是否知道真凶?

  茂名中院称,从讯问笔录可证实,在凶手小罗被抓获前,韩亚福早已怀疑是自己的外甥小罗作案,比如他说自己知道小罗砸粪坑,小罗还向他借钱,废尸现场的物品他家中都有。在明知不是自己作案的情况下,却故意向公安机关作虚伪供述,韩亚福在该笔录中对此亦承认了。

  对于茂名中院的说法,韩亚福很气愤。他一度站起身来,大骂茂名中院的代理人“不懂法”。小韩说,之前,韩亚福根本不知道凶手是谁。韩亚福只是在被告知了真凶是小罗后,才被诱导提问,做了那样的猜测性回答,而那也是一两年以后想起来后,联想到以前的种种迹象做的猜测。

  韩亚福:不赔我,再上诉

  记者:被警察抓走后发生了什么?

  韩亚福:警察说找我有事,一上车就给我戴上手铐。我问他什么事,他不回答。但我心里想,自己什么都没做,也不怕什么。到了化州市公安局看守所,他们就问是不是我杀了小娟,我没有做过,肯定说不是。他们就扒光我的衣裤,只穿一条内裤,从头上给我淋冷水,还把空调开得很低,我冷得直发抖。那两三天,我也没有饭吃,连厕所都不能上,反手被铐着,坐在凳子上尿。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招认了?

  韩亚福:过了50多个小时,我已头脑不清醒了。我坚持不住了就认了。他说什么我就说什么,他就给东西吃。

  记者:最后是怎么说的呢?

  韩亚福:记不起了,那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他问我是这样吗?我说是,完了让我签名,如果不签名又会打我。

  记者:承认杀了这个小孩吗?

  韩亚福:对,他逼我说我就说了,他说不说就打死我,判我死刑,说了就不判我死刑,不打了。

  记者:法院一审判了死缓,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韩亚福:很痛苦。

  记者:后来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是什么时候开庭二审?

  韩亚福:没开庭,裁定撤掉了一审判决。

  记者:收到高院裁定重审时,心里是怎么想的?

  韩亚福:有一点高兴,知道我还有希望。

  记者:案件是怎么发生了变化?

  韩亚福:在茂名看守所的时候,李队长告诉我说,这件事跟你没关系。

  记者:之前知不知道凶手是谁?

  韩亚福:不知道。

  记者:从看守所出来是怎么想的?

  韩亚福:很高兴,证明我无罪。那天从看守所出来,是老婆接我出来的。回到家后,很多亲戚来看我。

  记者:有没有怪罪你的外甥?

  韩亚福:没有,怪也没用(但后来又说:他太坏了,不想见他,肯定有一点怪他,抓我当天他在我家)。

  记者:现在找到公道了吗?

  韩亚福:很难说。我不会甘心。还会继续上诉。

  记者:对国家赔偿这个案件,有信心会获得赔偿吗?

  韩亚福:不赔我,我就再上诉。 (记者林霞虹 顾展旭 实习生赵亚祯)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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