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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被逼卖淫起争议:多次被抓未向警方反映

2013年08月16日 10:31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丽水女孩小瞿在13岁那年,被表姐和表姐夫骗走,卖淫长达4年。

  今年4月15日,在小姑父的帮助下,她实名注册微博,写下了自己四年里非人的遭遇:每天要接客,为了让她做生意,表姐和表姐夫给她长期吃避孕药,打止血针等。

  温岭警方十分重视,在4月17日和19日,先后抓获了表姐陈某和表姐夫季某。此后,季某的情人也被抓,三人涉嫌的罪名是强迫卖淫罪。

  但在此案移交到检察院时,警方的起诉意见书显示三人涉嫌的是“组织卖淫、容留卖淫和引诱幼女卖淫罪”。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个案子里,小瞿是参与者,有自愿的成分,她的身份从受害人变为证人。

  这个结果,让小瞿和亲人,代理律师都有诸多质疑。

  那么警方为什么在调查后认为,嫌犯没有强迫的行为?为什么会变更了所涉嫌的罪名?8月14日,记者就小瞿和亲人的几个疑问,采访了警方及检察机关。

  第一次强奸她的人找到了吗?

  小瞿在实名微博里写道:

  “……表姐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叫我看一会电视。然后,叫了她一熟客进来了,进来后那男人马上把门关起来立刻扑了过来要强奸我,我就抓他脸,咬他……我坚决反抗,那男人他生气地打了我一巴掌就走了,他说:‘我是陈××和季××叫来搞处女的’。

  “表姐和表姐夫把我带到另外一个房间。有个男人就在房间里,表姐马上把门关上,那男人就把我抱到床上,开始强奸我……我流了很多血,但表姐说:‘我带你去旁边那个澡堂洗了澡就没事了。’”

  当时,小瞿才13岁,刑法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了强奸幼女罪。

  “第一个男的要强奸我时,我拼命反抗,第二个男的,我已经没有力气了,但我是不愿意的”,8月12日,我再次见到小瞿,两个姑妈带着她赶来和律师见面。

  警方回应:

  我们接到报案后,成立了专案组,根据小瞿所反映的情况,一一调查。

  针对这个强奸者问题,小瞿回忆说起过一个人,地方和人,我们都去找了,到她说的地方找,把那里的外来人员全部调出来,让她辨认,但她没有认出来。

  律师观点: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和廖志松律师)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事实,事情虽然过去了很久,但公安机关应该努力去查清,尤其是涉及到案件关键定性的问题,他们有没有用心去找?

  小瞿受到的伤害谁来负责?

  在今年4月17日,小瞿的事情出来后,我曾带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红鸣前去给小瞿做心理辅导。

  当时的小瞿坐在床沿上,低着头,侧着身,像是要缩到被子里去,浑身颤抖,张红鸣认为,这种紧张情绪是小瞿这几年在这样的环境中,身心都受到创伤,处于“创伤后的应激状态”。

  这种创伤后的应激状态,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伴随小瞿。

  前几天,我再次见到她时,她胖了点,但跟她说话,她还是低着头,还是会浑身颤抖。说话的时候,人躲在桌子上的一只背包后面,把头埋在手臂里。

  律师观点:

  由于她常年被隔绝社会,没有再接受任何教育,表姐和表姐夫殴打、体罚、强迫卖淫导致她的智力仍然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水平,公安机关对小瞿的精神、智力、身体伤害没有重视,忽略了这些伤害与强迫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检方:案子存在疑点会进行取证调查

  鉴于小瞿案件中的几个疑点,前天,我也去了趟温岭市检察院,想帮这个女孩争取到更多的机会。

  我找到了公诉有关人士,反映了小瞿的遭遇,也提出了前面的四个问题。

  翁科长说,小瞿的案子,现在正处于审查阶段,他们也对小瞿的案子很重视。

  “对重大刑事案件,我们都很重视,特别是这起案件还涉及未成年人,涉及幼女”,他说。

  对我反映的问题,他说,他们也会进行关注,这个案子的确还存在一些未解的疑点,“从现有调查看,的确很多地方没有查清”。

  在审查阶段,他们也会进行取证调查,并不仅仅是依照警方提供的现有证据,也希望小瞿能提供新的情况和证据。

  另外,他表示,他们商量后,如果的确存在事实和依据上的不完整,将会把案件重新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督促查清事实。

  前天,小瞿的代理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和廖志松律师也到温岭市检察院,提交请求补充侦查查清事实的报告,“我们希望给小瞿一个公正的答案,还她真相和清白,给她一个留有希望的未来”。

  到底有没有被强迫?

  强迫卖淫罪与组织、容留卖淫罪最本质的区别是,是否用了威胁暴力手段,有没有违背他人的意志,前者是带有威胁胁迫的成分。而组织和容留卖淫,则是说小瞿有自愿的成分在内。

  小瞿之前在微博上说,“第二天,表姐又带我去接客,我不肯蹲在走廊一直哭,表姐夫就把我拉到客厅用冷水泼我、打我、骂我,打完后就把我拖到卫生间里关着过夜……

  8月12日,小瞿和律师会见时,再次说到这段经历时,眼泪不断地流下来:

  “当时天很冷,他用冷水从我头上灌下来,我衣服都湿掉了,身上被冻得发紫。他把我关到卫生间时,我只穿了内衣、内裤,被冻了很久很久,感觉人都快要冻死了……有次,我说想回家,他用警察用的辣椒水喷在我的眼睛里。我痛了三五天,眼睛肿得看不见,就这样他还逼着我接客……”

  警方回应:

  小瞿所受到的人身伤害行为,包括小瞿反映表姐夫曾强奸她四次,但嫌疑人都没有承认。

  被强迫的现象并不明显,我们曾经把她带回派出所好几次(记者注:据警方记录,在城东派出所,小瞿有三次被带回的记录),但她都没有说。

  据嫌犯供述,他们还是给她钱的。

  律师观点:

  小瞿被表姐和表姐夫实施殴打、体罚、恐吓等方法强迫、控制卖淫,四年多无法回家等事实,警方还没有查清。

  比如小瞿反映,表姐夫和表姐经常对她说:“如果你被抓了,和别人说这些事,你就会坐牢的”,正是他们的这种威胁,造成小瞿到派出所后没有及时说出真相,比如小瞿4年里根本没拿到过钱。

  到底有没有被控制人身自由?

  小瞿说,曾经有个和她一起“干活”的小女孩,教她把钱藏起来可以找机会逃。小瞿听了后,藏了五六百元在衣服里,但还是被发现了,最后她的脸被打肿了……

  “他们平时不让我和别人说话,否则就打我,也不给我手机,不能和外界打电话。即使去小超市,也是表姐夫开车送去,车子就在超市外面监视我”。

  小瞿的二姑妈说,是她再三要小瞿回来,今年正月初七,小瞿的表姐夫才把小瞿带回了丽水老家。“我问她,这几年你过年是怎么过的,她问我,姑姑什么是过年?她说只听到外面响起鞭炮声,才知道是过年,但她还在接客……我老公听了,都哭了!”

  警方回应: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瞿来去也是自由的,电话通话也是自由的,控制的行为并不明显。

  律师观点:

  如果真的是自由的,为什么小瞿在四年时间里只和二姑妈通过一个电话?为什么四年了,她从来没回过家?(都市快报 记者 杨丽)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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