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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吵架?河南民警摔女婴事件出现两种版本

2013年08月18日 04:5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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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警被指摔女婴后仅被关禁闭 河南林州展开调查 受伤婴儿进京检查———

  “近日,河南林州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目前涉事警察已被警方控制,而他为何摔女婴仍不清楚。林州市已经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受伤儿童得到及时救治,已从安阳地区医院出院,即日由公安、卫生部门陪同赴北京做进一步检查。”

  事件俩版本 醉酒或吵架?

  林州市人大领导说法:

  事发当晚,郭增喜等人酗酒后,邀约几名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见歌厅附近抱着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人借着酒劲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着的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了上述悲剧。

  女婴家的邻居说法:

  郭增喜之所以会摔女婴,是因为郭增喜等人停车时和女婴的父母李青峰夫妇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争执中“抓过孩子摔了”。

  近日,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据《法制晚报》报道,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两天来记者在事发地还原事件细节。

  另据最新消息,涉事警察已被警方控制,而他为何摔女婴仍不清楚。

  记者17日从河南省林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针对目前网上盛传的当地一名民警“抱摔婴儿”事件,林州市已经成立了由纪检、政法、检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受伤儿童得到及时救治,已从安阳地区医院出院,即日由公安、卫生部门陪同赴北京做进一步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将依法依纪、公开公正、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及媒体公布。

  缘起

  当地人大领导

  一语冲破“禁令”

  日前,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向记者讲述当天会议情景的是当地人大一名副主任。据悉,这是该事件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人提及和披露。

  随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媒体记者发短信称:“该事件骇人听闻,当事民警郭增喜称自己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

  那么事发经过究竟如何?民警为何摔婴?事后这名民警是否迅速及时被采取了法律羁押措施呢?为此记者在河南林州市展开了调查。

  探访

  醉酒?吵架?

  事件出现俩版本

  即便酒后意识不清晰,但一个从警近30年的民警为何会摔婴,仍让人难以理解。为进一步还原事情真相,记者又采访了多名接近此事的官员和围观者,以及女婴家的邻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州市人大领导向记者讲述了其所知的“内部通报”:事发当晚,郭增喜等人酗酒后,邀约几名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见歌厅附近抱着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人借着酒劲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着的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

  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了上述悲剧。

  记者随后到事发现场附近采访女婴家的邻居时,又听到了另一个版本的事件经过:郭增喜之所以会摔女婴,是因为郭增喜等人停车时和女婴的父母李青峰夫妇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争执中“抓过孩子摔了”。

  孩子被摔后

  一家人离开再没回来

  8月15日,记者到达林州市,一路打听寻到了位于小西环和向阳街交叉路口西北侧的西券西街。这是一片平房区,靠近路边有一处堵门小院,女婴的奶奶就住在此处。出事前,老人常带着孙女在附近遛弯儿。

  记者敲了很长时间的门,但没有人应答,路过的邻居说家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了,“孩子被摔后,孩子的奶奶和父母都去了安阳,一直都没回来”。几名邻居告诉记者,附近的邻居都知道李家孩子被摔的事。

  “孩子特好看,眼睛大大的,只要一逗就咧嘴笑。”在附近开食品店的老板说。

  婴儿父亲:

  他没征兆地夺走孩子就摔

  抓过女婴,高举过头,扔向地面,这一切发生在李青峰的面前,速度快得让他来不及有任何反应,直到孩子被摔到地上昏死过去。

  “我当时抱起女儿冲向百米外的医院,我当时被吓蒙了。” 今年28岁的李青峰是河南省安阳林州市人,女儿悦悦(化名)刚满7个月,提及这件事,愤慨之余他又感到十分蹊跷:“我不知道他为何摔我女儿,我抱着孩子根本没有惹他啊!”

  李青峰说,7月20日晚饭后,李青峰和媳妇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儿,大约晚上9点,俩人走到了位于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

  “当时我抱着女儿站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3名男子,从走路的姿势看,他们好像都喝了酒。”3名男子都穿着便装,直奔李青峰夫妇边上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

  “我当时也没多想,觉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兴许是稀罕咱闺女,因此也没有阻止他,谁知接下来的事让我和媳妇惊呆了!”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李青峰的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

  已经吓呆的李青峰和媳妇来不及多想,抱起女儿就跑向百米外的医院,大夫说孩子不行了,这里看不了,让赶紧转院。于是夫妻俩淌着眼泪,打车以最快速度将女儿送往安阳市妇幼保健医院(注:林州市属于河南安阳下辖的县级市),接诊大夫直接将婴儿送进了ICU病房。“大夫说我女儿脑子里有淤血,后脑勺肿得有拳头大!”李青峰说。

  事后得知摔孩子的

  竟是民警

  据一位目击群众介绍,就在李青峰夫妇紧急送孩子就医后,上百名情绪激动的围观群众围住了摔孩子的中年男子,以及几名随行者。据了解,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很快将歌厅的现场监控录像取走。一位当天晚上看过录像的人向记者介绍说,监控中清晰地记录了摔孩子的整个过程。

  几天后,李青峰从当时赶到现场的振林派出所民警口中得知,摔自己女儿的人是一名在林州市公安局任职的民警,名叫郭增喜。

  记者随后了解到,年仅7个月的悦悦在安阳妇幼保健医院经过长时间的紧急抢救后,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孩子脑部有3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

  目前悦悦已经转入医学观察期,由于负担不起高额的医药费,李青峰夫妇只能将孩子抱回家喂养观察,等待3个月之后的复诊。

  回应

  副局长:

  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

  在林州市公安局,听到郭增喜的名字,所有民警都三缄其口。

  近日,记者分别到郭增喜任职过的合涧派出所、公路派出所、林州市公安局财务科等部门进行采访,试图了解郭增喜摔婴的原因。

  林州市公安局公开的资料显示,郭增喜1963年出生,今年50岁,系河南省林州市人。

  2003年前后,郭曾经在公路部门下属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长,2008年调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涧派出所担任指导员,后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他不在这里上班,两三个月前调到分局新盖大楼的施工现场工作了。”财务科的民警告诉记者。当听到记者说找了好多天都找不到,是不是郭“出什么事了”时,这名民警一边摇头一边催促记者赶紧离开。

  在公安局施工现场,一听记者要找郭增喜,一名正在清扫现场的大爷立马说:“别找了,你找不到了。”工地上其他工作人员也都熟识郭增喜,“老郭呀,10多天前就没来上班了。”

  据一位曾经在公路部门、不愿透露姓名的人表示,郭增喜工作上不太按常规办事,“喜欢喝酒,酒后爱惹事”。

  同样要求记者不要透露其姓名的民警拍着胸脯说,“听说这个事我很惊讶,不知道他为何会这样,不敢相信,我敢打包票说,出了这个事后,郭本人非常后悔。”

  在林州市公安局,记者走进一位副局长的办公室,一提到郭增喜3个字,副局长立刻称:“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

  “事发后郭增喜受到处罚了吗?会负刑事责任吗?”记者一连追问。对方说:“这个事情是有,郭也受到处罚了,当时我们接到110报警,振林派出所民警出警了,后来郭本人被关禁闭15天。”

  16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斌。“您知道郭增喜的事吗?事发后公安局有没有对郭本人进行处罚?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杨政委说让记者与宣传部门联系,并从三楼的办公室冲出来,连肩上搭着的毛巾都没来得及放下,就推开二楼写有宣传科的门说“好好接待记者”,随后转身就走。记者在一楼楼口将正要上汽车的杨政委截住。

  “您能告诉我有郭增喜这件事吗?”对于记者的多次询问,杨政委不做任何回答,钻进汽车驶离了林州市公安局。

  记者只得自行离开公安局,但刚走出大门10多米,电话就响了起来。

  “你好,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在记者一连追问该人为何有记者号码时,电话被挂断了。但此后直至17日凌晨1点,记者电话不断响起,有多人声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一下,要求记者不要发稿。

  涉事民警:

  “说起这事很惭愧”

  16日晚8时左右,多次尝试失败后,记者终于拨通了郭增喜本人的电话。郭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在山西长治,正往林州赶,大约两个小时以后能到林州,希望能够见记者一面。但对于记者提问有关事发原因等问题,郭增喜则不愿提及。

  “我现在有病,到长治来看病。”记者追问他有什么病,郭说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严重,精神压力很大。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郭增喜表示:“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

  记者进一步核实消息证实,摔婴事件发生后,郭增喜确实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

  文/央视记者 王冰 新华社记者 张兴军

  《法制晚报》记者 林红

  被摔小孩事发前一直住在奶奶家。据邻居称,李家已经十来天没人进出了摄影/《法制晚报》 洪煜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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