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点燃柴火堆引大火 获刑3年追悔莫及
2013年08月20日 17: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华西城市读本讯(卢龙森 实习记者刘橙丹)近日,四川省宜宾长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明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月7日傍晚,长宁县铜锣乡红林村的张明会夫妇因争吵点燃了自家的柴火堆。因天气干燥,加之傍晚风大,火势迅速蔓延,火苗窜入房顶烧毁房屋、家中物品以及停放在场坝内的一辆摩托车。大火还将邻居的部分房屋损毁,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夫妻俩人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积极参与灭火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考虑到其是因家庭纠纷一时糊涂,且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及同组村民21人联名请求法庭从宽处理。综合各方因素,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明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现交由长宁县司法局铜锣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