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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提醒:电动车加装雨篷属违法

2013年08月20日 17:4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学校门前接送孩子的许多电动车上,都加装了“雨篷”。交警部门专门提醒各位家长,本周起,昆明交警“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中,将对电动车违法加装“雨篷”进行10至15天的宣传教育,此后将对电动车违法加装“雨篷”的一律给予罚款50元以下的处罚。

  交警表示,今年昆明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加装“雨篷”现象大量增加,而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车上禁止加装、改装超高附件设施,否则会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在10至15天的宣传教育期内,外勤民警凡发现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将进行教育、警告和责令拆除。15天后,一旦发现这类情况,直接进行罚款50元以下的处罚,并责令拆除。(春城晚报)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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