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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再开庭前会议交换证据 原告律师信心满满

2013年08月21日 09:24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海淀法院门口又被手持“长枪短炮”的记者围堵,他们的目标正是备受关注的李某某案的涉案人员,李某某的母亲梦鸽现身法院,参加第二次庭前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理顺证据。”据被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介绍,此次庭前会议和上一次在程序上是一样的,只是细节上有些出入,特别是针对卷宗中一段争议录像进行意见交流。“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庭前会议。”

  田参军表示对案件结果充满信心,“追究5名被告人刑事责任没问题!”田参军还提出会要求法院“从重处罚”。对于近日梦鸽前往公安部信访办提交资料一事,田参军认为:“信访行为对司法部门审理案件没有任何影响。”他还表示,如果对方的行为涉嫌侵犯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己方会保留起诉的权利。田参军还透露,涉案酒吧也正在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拟就“名誉侵权、涉嫌诽谤或者诬告陷害”进行维权。

  李某某的律师陈枢则表示:“律师的辩护不能完全看舆论倾向,律师必须坚持自己的独立意见,这样律师才有作用。但从历史上看,很多冤假错案律师在一开始时都做无罪辩护,当时看都是很荒唐甚至错误的,但有时候真理还在少数人手中。所以,保护尊重这种不同意见是有必要的。”言下之意,陈枢坚持为李某某进行“无罪辩护”。

  案件另一被告人的律师李在珂则认为,该案还有召开第三次庭前会议的可能,其在微博中透露:海淀法院第二次庭前会议刚开完,主要是控、辩双方交换证据并就新提交的证据做说明,我方还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鉴于本案特别重大复杂,估算近期正式开庭的可能性不大,不排除开第三次庭前会议!

  昨天晚些时候,海淀法院就李某某案第二次庭前会议发布了一个声明:8月20日上午,我院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公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部分法定代理人参加了会议。在第一次庭前会议的基础上,我院于今日进一步听取了诉讼各方意见,并就各方提交的新证据组织了证据交换。此前,根据辩护方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中提出的申请,我院已组织诉讼各方观看了公诉机关拟作为证据出示的讯问视频资料。(记者 高健)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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