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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骗取供货商1200万货物 一公司董事长受审

2013年08月21日 11: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及女老板先后与8家供货商签订合同,将货物运至国外低价抛售,骗取价值1200万余元货物。前天,该公司和女老板均涉嫌合同诈骗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起诉书称骗取巨额货款

  检方指控,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单位深圳市华南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告人邹小红,与深圳市汇创通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后将供货商的货物运至国外低价抛售,并以开具空头支票等方式拒不支付货款,合计骗取价值人民币12083644.49元的货物。起诉书显示,邹小红所订购的货物为电池、蓝牙耳机等手机配件,从8家供货商骗取的金额分别从56万元到5499438.93元不等。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和被告人邹小红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庭上称冤枉

  此案昨天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华南公司和邹小红均表示不认罪。华南公司诉讼代表人辩称,他对公司的业务并不熟悉,公司董事长邹小红是他姐姐。而邹小红辩称,她所在公司的货物主要销往迪拜、印尼等地,并非所有货物都是“高进低售”,只有极个别时才采取这种无奈做法。“亏欠甩卖主要是因为我自己对市场判断有误,电池的有效期一般只有一年,如果不赶紧甩卖,更要砸在自己手里了。另外如果囤积电池也会产生仓库管理费用,所以不得不低价卖出。”邹小红坚称,这8家公司她都支付了订金,只是差尾款没有付清。邹小红一直情绪激动地表示,“我真是太冤枉了,这明明是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应属于刑事案件!”

  检方称,根据对华南公司的审计发现,其中一单交易是邹小红先进价值125万元的电池,仅仅十几天后便以45万元的价格“贱卖”。而邹小红在庭上予以否认。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吴涛)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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