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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未续合同 女子指使两男性朋友殴打领导

2013年08月21日 16:48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因未能续签劳动合同,一女职员对领导怀恨在心。为报复,该女子指使两名男性朋友对领导进行殴打。日前,该女子及其同伙均被河北区法院判处刑罚。

  女青年田某是本市一家企业的员工。2012年5月,田某因未能与所在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与其上级领导董某发生矛盾,为泄愤,田某预谋对董某进行报复。同年12月21日20时50分,田某经与朋友杜某、宋某(另案处理)预谋后,由杜某和宋某在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小区门前,持棍棒对董某进行殴打,致董某头面部、手指等部位受伤。经鉴定,董某头面部软组织的伤情以及额骨、指骨骨折等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董某报警后,公安机关于今年1月14日在田某居住地将其抓获归案。田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杜某抓获。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二被告人索要各项经济损失计31万余元。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30万元,董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对二被告人表示谅解。根据上述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某、杜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记者 孙启明 通讯员 王刚楠)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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