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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江国土局原局长获刑11年 收房产商百万贿赂

2013年08月30日 09:5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朱少祥曾在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上干了7年多时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房产开发商的贿赂。昨日,记者从蜀山区法院获悉,朱少祥因犯受贿罪获刑11年。

  今年57岁的朱少祥,案发前系庐江县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主任。不过,他的犯罪却是在国土资源局局长任上。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10年8月间,朱少祥担任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其间共收受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送的现金104万元、价值6.6万元的购物卡,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金缓缴、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案发后,合肥市监察局从何某某处查扣了朱少祥存放的涉案100万元赃款,朱少祥的近亲属代为向中共庐江县纪委退缴赃款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朱少祥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另外,追缴朱少祥违法所得,查扣的赃款104万元上缴国库。

  据悉,去年5月28日,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对庐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华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立案调查。“5·28”系列案件到目前为止,查处了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近50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7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人。(安徽商报 蜀刑 周典 云李进)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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