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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丈夫殴打致耳膜穿孔 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2013年09月02日 14:26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因琐事发生矛盾致妻子左耳鼓膜穿孔,虽向妻子书面保证,但因为丈夫的施暴行为,妻子表示已经绝望,对于婚姻坚决要求离婚。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李某与丈夫刘某系经人介绍相识,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开始同居,于2006年6月17日生一男孩亮亮(现随刘某生活),2007年3月16日补办结婚登记。婚初感情尚好,后双方曾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睦。2013年2月20日,夫妻再次发生矛盾,双方纠缠过程中致妻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双眼球钝挫伤、四肢软组织挫伤。事后丈夫书面保证与妻子不吵架并好好过日子,但双方关系未能改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双方理应互敬互爱,共建和睦家庭。但原、被告婚后未能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吵打,且在吵打过程中致原告受伤,现原告要求离婚态度坚决,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因小孩一直随被告生活,故仍随被告生活为宜,原告依法贴补小孩抚养费。遂作出原、被告之婚姻准予离异,婚生男孩亮亮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贴补抚养费360元,限原告在每年的12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的判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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