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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冒充公安局副局长索好处费被公诉

2013年09月09日 1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9月9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副局长身份,以许诺帮人迁移户口、办理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索要受害人“好处费”高达10余万元人民币。东莞市第二法院9日披露,该院日前已受理陈某胜涉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开始,现年42岁的陈某胜冒充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身份,在东莞市虎门镇先后多次实施诈骗。

  2012年11月1日,陈某胜带女友到东莞市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疗颈椎病。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出示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随后陈许诺以3万元帮龚迁入3个户口,龚家将3万元转入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索要3500元。破案后,警方起回的1000元已依法发还龚先生。

  同月12日,陈仍冒充同一身份许诺帮罗先生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后陈先后两次以活动经费、陪官员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5万元。陈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罗先生发现被骗即报案。但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起回。

  陈某胜于次月用同样手法骗取一位邓姓男子信任,答应帮邓办理深圳市某填土证,并以此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谎称自己叫“陈成枝”。邓先生通过网上对比发现陈某胜的身份不实。随后邓先生以再次邀请陈某胜吃饭的机会,与附近等候的朋友一起,将陈扭送警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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