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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班司机被杀家属索赔86万 警方至今未能破案

2013年09月18日 17: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2005年,刘先生为他人代班开绿的,不幸被人杀死在车上,警方至今未能破案。为此,死者家属状告该绿的车的主驾驶人及所在公司,索赔86万余元。此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2005年9月12日凌晨5时,龙岗公安分局宝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发现一辆绿的司机死在车上。警方调查发现,死者为51岁的刘先生,他被人用利器捅伤颈动脉流血过多死在车上。据了解,该车登记车主为深圳市中南绿色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该公司和马先生签订了合同,约定马先生为该车主班驾驶员。

  据主班司机马先生称,2005年9月11日,因该车副班司机李某请假,因此他将车交给了被害人刘先生,由刘先生来开晚班车。事故发生后,中南公司向刘先生家属支付了3万元安抚金。

  龙岗法院一审判决马先生应赔偿刘先生家属26万余元,中南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后,中南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该公司认为,自己不应对马先生擅自将车辆交给无资质他人驾驶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高建荣)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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