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夫妇遭遗弃死在出租屋 司法部门应主动介入

2013年09月23日 13:20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这个中秋节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首个团圆假,但洛阳市瀍河区法院老家属楼里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揪心”的事:9月18日晚,一对空巢老夫妇被发现死在了出租屋里,遗体已经腐烂发臭。(9月22日大河网)

  通过法律强制子女“常回家看看”也许缺乏可操作性,但这不能说明:对那些极端的不孝子女,法律就束手无策。就拿洛阳这起空巢老夫妇双双离世的事件来说吧,相关司法部门完全可以追究老夫妇三个儿子(尤其是老大和老三)的遗弃罪。老夫妇其子并未尽到应担负的赡养义务,以至于两老人在双双离世多日后才被他人发现,其子显然构成了遗弃罪的犯罪要素,情节恶劣,不能仅仅停留在“不常回家看看”的道德指责层面上。法院在遗弃案件的受理上大多遵循“民不告官不究”的司法传统,而受文化传统与亲情纠葛的影响,被遗弃的老人一般很少会去主动控告子女。至于那些在孤独中凄惨离世的空巢老人,其明显犯有遗弃罪的子女更不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因此,对类似空巢老人死亡多日才被发现的事件,司法部门应主动介入进来才是。唯此,才会增强“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的法律威力。(李先梓)

【编辑:白琥】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