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市一男子欠债不还被强制扣划公积金
2013年09月23日 13:5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18日,建瓯市法院将被执行人罗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91567元存款提取至法院账户,这是建瓯市首次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来执结执行难案件。
罗某与梁某因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罗某应偿还梁某借款及利息共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罗某不履行义务,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罗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后了解到罗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尚有余额91567元。法院认为,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在于保障职工基本居住条件,由于罗某早已离职并不再继续缴纳,他和家人也已有住房,故具备强制执行的理论依据,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得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支持。(吴柳 滔林芳)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