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民陪审员将增至近8千名 增选重点偏向基层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共同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底全省人民陪审员总量将达近8000名,增选重点偏向基层群众,数量将占总量三分之二。
据了解,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全国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即“倍增计划”)。为了实现倍增目标,广东高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从推动法治建设的战略高度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工作。按照“倍增计划”,广东所有基层法院要实现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的基层法院,可根据条件按照本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
陪审员增选计划由法院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任名额、标准、程序等将向全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向人民法院推荐,也可由本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数量上要倍增,人民陪审员结构上更要优化。记者注意到,“倍增计划”更加注重提高基层群众比例。要求加大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着眼陪审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广东高院将参照法院人事信息管理模式,研究开发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每一个陪审员专业特长,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实现更好的“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