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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辩护人回应“庭审为何未涉及多套房产”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25日 08:1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在被执行逮捕半年之后,龚爱爱首次以被告人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

  两个名字、四个户口,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坐拥多处房产,价值不菲……今年年初,因媒体曝光而东窗事发的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备受各界关注。半年后的今天,其“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异地开庭审理。同期审理的,还有与之相关的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三案。四案代理人均作无罪辩护。

  曾经身为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多个假身份从何而来?其多处房产又是如何取得?这些疑问都是公众针对本次庭审的关注焦点。但在今天的庭审中,多套房产的问题并未涉及。龚爱爱面对法庭,始终坚称“无罪”,称自己的北京户口是买房时所带,她所办的户口都是真实的,也没有用来做过违法的事情。

  4个身份由何而来

  今天清晨,靖边县气温只有10摄氏度左右,但开庭前1个小时,已有大批群众和媒体记者聚集在法院门外。刑事审判大厅内,能够容纳百余人的旁听席更是座无虚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共120人,全国28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庭审。

  上午8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49岁的龚爱爱被法警押进法庭。这是龚爱爱今年3月8日被执行逮捕之后首次公开露面,她身着黑色上衣、牛仔裤步入被告席,神情漠然。

  今年1月,龚爱爱被网友冠名“房姐”,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神木县公安局1月27日以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2月4日,龚爱爱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3月8日执行逮捕。

  今天的庭审中,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指控称:龚爱爱在出生地陕西省神木县解家堡乡登记为常驻人口,在当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2005年,龚爱爱在北京市购房时,认识了售楼人员张恪(北京另案处理),张恪称,购房可带北京户口。龚爱爱即给了张恪30万元人民币,为本人及其女儿购买了北京户口。

  2007年,龚爱爱委托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此人已因病死亡——记者注),为其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户籍。

  2008年,龚爱爱又委托何生发给她办理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籍,并拿到了与原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的居民身份证。该户籍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县公安局发现重户后注销。

  龚爱爱曾将多套房产转到她的不同身份之下。2009年,龚爱爱使用名为“龚仙霞”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了神木县神木镇东兴南路西亚华佳苑一套房产的初始登记;2011年,龚爱爱使用该身份证在神木县工商局注册为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12年,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神木镇滨河南路东侧的一处房产以房产证丢失为由,补办在“龚仙霞”的名下;同年12月,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神木镇滨河南段东侧的一处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在另一个“龚仙霞”身份证名下。

  据此,公诉方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为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了另外两个户籍,而且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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