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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将建失信企业黑名单库 向全社会公开

2013年10月08日 14:00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于日前出台。《制度》提倡和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开展信用交易或其他活动过程中,查询失信企业黑名单数据库,降低信用风险。失信企业黑名单将由主管部门通过西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其他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披露。

  《制度》所称企业,是指经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公司和非公司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有1条及以上严重失信信息的;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有3条及以上失信信息的;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后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其他应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情形。

  企业对失信不良行为认定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确实有误的,应当立即予以撤销或纠正;准确无误的,保留原记录,并书面反馈申诉企业。申诉处理期间,不影响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

  另外,企业已履行义务,修复不良信用记录,并经原信息报送单位同意的;企业对失信行为作出实质性改正,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失信风险显著降低且列入黑名单期间未发生《制度》规定的失信内容,并经原信息报送单位同意的;出现其他可从黑名单上解除的因素,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可从黑名单上解除。(记者 吴亚春)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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