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社区矫正人员捐造血干细胞救活白血病小伙
中新网徐州10月10日电(李东艳 李荣信)徐州一社区矫正人员李勇(化名)“见义勇为”捐献造血干细胞成功挽救一名年轻白血病患者的生命。司法部门认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法院对其减刑。10月10日上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当庭宣布减免其有期徒刑2个月及缓刑4个月。
在庭审现场,徐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出示了社区矫正机构提请的减刑建议书。据介绍,2011年6月份,李勇因家庭矛盾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2月1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后,李勇来到沛县杨屯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李勇使用自家的挖掘机为养老院、附近村民义务平整道路,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义务献血十余次,累计献血量4000余毫升。2013年6月18日,李勇在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捐献造血干细胞,成功挽救一名年轻的白血病患者的生命。在李勇的感召下,有3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报名参加义务献血。
李勇说,从2004年起,他一直坚持义务献血,家人在他的带动下,也参加到此项公益活动中来。2012年4月份在义务献血时,看到关于捐献骨髓的宣传后,想也没想便报名加入中华骨髓库。没想到大约一年后,正在社区矫正期间的他接到红十字会的通知,称其与北京一名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当时,他激动万分,全国只有他一人与该患者配型成功,怀着救人的心态,排除家人的担忧,他先后抽血参加了初配、高配,最终在2013年6月18日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听说被救的患者是个25岁的小伙子,后来还寄来一封感谢信。李勇说,因为不懂,刚开始还以为是从骨头里抽取骨髓捐献,很害怕,但是想到能够救人一命,便感觉很值得。后来到了医院,才知道是从血液里提取造血干细胞,不过他得6个小时一动不动的配合采集。
经过合议庭休庭合议后,法院当庭宣布对李勇减免有期徒刑2个月,减免缓刑4个月。听到宣判结果,李勇高兴的说,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让他有了思想的转变,在对所犯错误忏悔的同时,将继续尽心尽力多做一些公益的事情。
徐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负责人孙保华说,李勇是社区矫正工作教育出的优秀典型,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引导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李勇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标准,被徐州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工作组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徐州市司法局特提请法院对其予以减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