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5000学生被验血 评论称属违法行为折射懒政

2013年10月14日 14:42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侦破一系列宿舍盗窃案,最近,山东滨州学院上演了一场采集学生DNA的行动,5000多名本科男生全部被一一采血验DNA。为了验证学生盗窃的嫌疑,5000人被采血,在公安侦办史上前所未有、闻所未闻。

  根据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可以强制提取体液的对象,仅限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特指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公安机关肯定没有掌握5000多名男生的涉嫌犯罪的证据,也不可能有这么多人涉案,他们居然对这么多人进行采血验DNA,这就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为破获系列宿舍盗窃案,居然对5000多名男生采血验DNA,是无能的体现,是一种懒政。学校里发生了宿舍盗窃案,5000多名男生可以被视为“犯罪嫌疑人”被迫采血验DNA。那么,在一个城市里发生了盗窃案,是不是将全城老少都视为“犯罪嫌疑人”,都要集中起来采血验DNA?如此采血验DNA,不仅是对5000多名男生的羞辱,还对他们的隐私权无端进行了侵犯。因为通过DNA信息可能知晓个人自身的全部秘密。

  在西方法治国家,强制采血验DNA的行为被视为“搜查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必须由法院批准。没有获得法院批准的“搜查行为”是非法的。对于在山东滨州学院上演的这番闹剧,有关方面真的应当好好反省,保护好学生们的隐私。更重要的是,必须限制侦查机关的权力,纳入司法审查,以保障公民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杨涛)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