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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引发两旅游网站高管“骂战” 诉求均被驳回

2013年10月21日 11:07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因为一起网络诈骗案,携程网和去哪儿网这两家知名在线旅游网站的高管,在微博上“对骂”。

  随后,两高管诉至湖里区法院,均称对方损害自己的名誉权。最终,两高管的诉求均被驳回。此案入选刚出炉的2012年度全市法院十大精品案件。

  缘起

  三张火车票引发“骂战”

  去年1月5日,上海消费者刘先生登录去哪儿网,搜索火车代理商“逍遥行上海营业部”,购买了三张火车票,因担心代理商有假,便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找到该代理商的电话号码,对方称车票已售罄,需要通过银行ATM退款。刘先生按要求在银行进行操作,结果被骗4万多元。他在网上讲述自己的遭遇,被大量转载。之后,警方查实:没有证据证明去哪儿网与该案有关系。

  对此,时任去哪儿网副总裁的戴某在网上发文,称刘先生是通过百度搜索到诈骗电话,与去哪儿网无关,并称有关不实报道是携程网的公关团队在幕后推动。但携程网方面表示,这种说法是“无中生有”。携程网员工蒋某在网上对戴某的指责做出回应。随后,戴某转发了此微博,称蒋某“皇帝不急太监急”。

  当晚,携程网福建区某部经理吴某转发此微博,并对戴某进行嘲讽。随后,身为公司高管的戴吴二人在微博上互以“狗”攻击对方,一口一个“小狗”,一口一个“啃骨头”。

  升级

  “口水战”升级连爆粗口

  去年1月20日,吴某转发蒋某关于“有客户在去哪儿网被骗,媒体曝光,某总就把屎盆子扣上来”的博文。当日,戴某发表多条微博,要求吴某把事情说清楚。吴某没有正面回应,只是称戴某有受迫症,是“懦夫”。两人爆发争吵后,携程网的多名员工参与“骂战”。 1月21日,戴某多次发私信给吴某,提供了警方和消费者本人的证据,证明火车票诈骗一案与去哪儿网无关。1月25日,吴某又发微博称是去哪儿网诈骗消费者。随后,戴某在微博上多次爆粗口,骂吴某是“孬种”、“混蛋”。

  随后,吴某和戴某均诉至湖里区法院,要求对方立刻停止对自己的名誉侵权行为,删除相关侵权微博,并在各大媒体上刊发公开道歉书。

  判决

  两高管诉求均被驳回

  湖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戴某辱骂吴某,与吴某发表了对去哪儿网有失公允的评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次,吴某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戴某发表的相关言论遭受名誉损失。因此吴某主张戴某名誉侵权证据不足。吴某发表相关微博言论同样事出有因,而网友对戴某的指责,是戴某自身言语不慎所致,与吴某的行为之间并无关联,因此戴某主张吴某名誉侵权同样证据不足。日前,法院判决驳回吴某和戴某的全部诉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微博言论自由

  有合理限度

  办案法官分析说,本案虽已尘埃落定,但其中折射出的微博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问题仍值得深思。我们既要看到微博个性化、随意性强、主观色彩浓厚的特点,适当放宽对微博言论自由的限制,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微博言论自由的合理限度。当二者发生冲突时,要综合考虑发言人的身份、所发布言论的具体内容、相关语境、受众的具体情况、言论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具体后果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微博名誉侵权的行为。(文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湖法 )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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