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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物抽中特等奖 商场称奖券假的不兑付(图)

2013年10月21日 15:0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杨女士抽中的奖券(上)和商场认可的奖券(下)

商场给杨女士的领奖通知单

抽中“特等奖”的杨女士

  购物抽中特等奖,杨女士很高兴;商场认为是假券,杨女士很郁闷

  核心提示 武陟县的杨女士在当地一家大型商场的国庆节活动抽奖中,抽中了一个特等奖,奖品是一台55英寸的液晶彩电。可这喜从天降的高兴劲儿还没热乎呢,商场工作人员就告诉她:奖券是假的,不能兑奖!对此,杨女士很奇怪:从他们的奖箱里抽出来的奖券,整个过程他们都看着,怎么可能是假的呢?而商场却说:有些人的手法很高明,就像刘谦一样。

  中奖者

  兴冲冲抽中大奖气鼓鼓空喜一场

  国庆节前,杨女士看到一张宣传页,是本地一家商场国庆期间要搞购物抽奖活动。10月4日晚,杨女士就带着女儿去购物了,按购物金额抽了两次奖,竟然抽到了特等奖……

  今年国庆节,住在武陟县龙源镇孙庄村的杨女士收到一份宣传彩页,上面是本地一家大型商场的国庆活动广告。宣传页上说,活动期间在该商场超市区购物满28元,就可以参加一次抽奖活动,奖品上到特等奖液晶电视,下到参与奖一袋洗衣粉,100%中奖。在10月4日晚上6点多,杨女士带着4岁的女儿来到这家商场,购买了各种生活用品共计66元,按规定可以抽奖两次。杨女士和4岁的女儿一人抽了一张奖券,女儿先刮开奖区,中了个参与奖,随后杨女士也刮开了奖券:特等奖!

  特等奖,奖品是一台55英寸的3D液晶电视!喜出望外的杨女士立刻把奖券递给商场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称,特等奖的手续比较复杂,让其稍等片刻,并拿走了杨女士的奖券。五六分钟后,从商场里走出两个人,对杨女士说:你这张奖券是假的,上面没有防伪标识。杨女士很奇怪:“我是从你们的奖箱里抽出来的奖券,整个过程你们都看着呢,怎么会是假的?”而让杨女士更为不解的是,商场仍然给了她一张领奖通知单,让其10月8日活动结束后过来领奖。

  主办方

  不是不认账只是担心遭讹诈

  商场认定这张奖券的确是假的,对于杨女士抽奖的整个过程都在商场工作人员的监督之下如何造假的质疑,商场负责人说:有些人的手法很高明,就像刘谦一样……

  博大购物广场位于武陟县的兴华路上,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商场。10月4日当天,博大商场的负责人张涛并没有在现场,不过对于杨女士的讲述,张涛先生并无异议。他告诉记者:按照商场的规定,特等奖会有专门人员核验奖券。可是,既然已经发现奖券有问题,又为什么给了杨女士领奖通知单呢?张涛解释说:考虑到商场当时正在做活动,为了避免现场产生争执影响秩序,他们在告知杨女士奖券可能有问题的情况下,还是给了她一张领奖通知单先稳住她。印刷厂工作人员赶到后,认定这张奖券的确是假的。

  在博大商场办公室,张涛当着记者和杨女士的面,拿出了杨女士抽中的奖券和其他的奖券做比较。张涛说,两张奖券共有三处不同。一是色差:“假奖券”颜色比“真奖券”重。二是版式:“假奖券”比“真奖券”偏左大约半厘米。三是“真奖券”背面刮奖区有油墨的渗透,而“假奖券”没有渗透。张涛告诉记者,整个活动一共产生了两个特等奖和五个一等奖,商场都如约给中奖人兑了奖,所以他们并不是有意要赖账。随后,张涛给记者出示了所有中奖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记者逐一进行了电话核实,所有电话接通的获奖者都称自己和商场没有关系,且领奖过程顺利。

  那么如果杨女士的奖券真是假的,为什么会出现在商场的抽奖箱里呢?杨女士的整个抽奖过程,都在商场工作人员的监督之下,如何作假呢?张涛说,有些人的手法很高明,就像刘谦一样。

  记者提出能否查看商场监控录像来还原当时的情形呢?张涛说,事发至今已十来天,超过监控录像的七天保存期,已无法查看。

  争议

  双方各执一词,或走诉讼道路

  对于张涛的说法,杨女士很不认可,自己一个赤脚农民,要是有刘谦的手法就好了。她现在非常怀疑,奖券抽出来之后,被工作人员拿走了五六分钟,在这期间,很有可能被人调换。而且商场的奖券是100%中奖,所有的奖券都会回收,自己在之前从未见过他们的奖券,怎么可能去制假?即便奖券真是假的,也是从奖箱里面抽出来的。商场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假券,就应该负责。

  而商场负责人张涛认为:不管这张“假奖券”是怎么来的,商场只认准一点:这张奖券不是真的。所以商场绝对不可能给杨女士兑奖。他们也欢迎杨女士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事发之后,武陟县博大商场已于10月12日向辖区的兴华路派出所报了案。该所受理此案的民警赵金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商场报了警,但是商场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认定杨女士的奖券为假,所以无法立案。同时杨女士向辖区的城东工商所和消费者协会做了投诉。消协的最新回复称:他们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努力尝试去调解,商场不肯让步,他们也无能为力,建议杨女士走诉讼道路。

  说法

  商场应当兑付奖品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的罗律师认为:商场既然组织了活动,向市民发出邀约,杨女士作为参与者,从程序上来说是中了奖,抽奖人本身没有过错。虽然商场认为杨女士可能存在有夹带等作弊行为,但是其无法举证,事实不能成立。而且商场还给杨女士发放了领奖通知单,就应当兑付奖品。 (大河报 记者 丰林文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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