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同居产子遭弃 男友支付6万抚养费
2013年10月21日 16: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家住南充西充县的小娟与男友未婚同居产子,却被男子抛弃,小娟提起上诉,经调解,男方支付6万抚养费。
小娟与李军都是南充市西充县人,2009年两人在外打工时认识并恋爱,不久便同居生活。2010年,小娟意外怀孕后提出结婚,李军劝说小娟流产,并表示不愿结婚。小娟执意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后,李军对母女俩不闻不问,小娟及其父母多次找到李家人,要求李军与小娟登记结婚。李家人却矢口否认二人的关系,称:“不认识小娟。”
小娟提起上诉,请求法院令李军支付抚养费。法院了解情况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军当场履行6万元抚养费,小娟及其亲属保证日后不再骚扰李军及其家人的生活。(记者 刘治海)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编辑:白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