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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延期”后续:买卖双方违约金数额相差百倍

2013年11月08日 09:3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律师:合同在“显失公平”时,购房一年内可行使变更权

  昨日,沈阳晚报热线96009响个不停,众多购房者讲述自己的逾期收房遭遇。记者查看多位购房者的合同发现,其中标注的“买卖双方违约金”的赔付差距甚大,购房者逾期交房款时赔付的违约金远远多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要赔付的违约金。有的差距甚至达到了100倍!

  对于如此“显失公平”条款,律师有哪些建议和提醒,让消费者在购房时免于吃亏?昨日,记者采访了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德明和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

  买卖双方违约金相差100倍

  “合同中关于买受人逾期付款时规定,‘逾期超出30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应付款的0.1%向卖出人支付违约金’。但在出卖人违约条款里却标明‘如果逾期交房,出卖人向买受人按照万分之0.1的标准赔付违约金’。这100倍的差距也太不公平了。”昨日,张先生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愤愤不平。

  其实,这并非个例,在众多购房者的投诉中,多数对“买卖双方违约赔偿”的规定都颇有异议。“如开发商违约,只赔付万分之一;如购房者违约,要赔付万分之八”这样的字样屡屡见到,消费者不禁要问一句:“这,公平吗?”显失公平时可行使变更权

  无论是“逾期赔付标准”,还是“买卖双方的赔付金额”到底有没有标准?李振革律师给出解释,并教我们如何防御不平等条约。

  他表示,法律上对购房违约金确实没有明确标准,而是要尊重当事人的自治原则。如果买卖双方违约金不成比例,显失公平,作为购房者可在合同签署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条款变更。变更的标准则要公平、对等。也就是说,买卖双方违约金的赔付标准应该一致。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赔付,则应该按同地区平均房租价格赔付。

  律师提醒: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长期不交房可退房加补偿

  “我房子已经逾期6年了,本想做婚房,现在孩子两岁还没交上,前两天去看楼盘估计明年还交不上,这种情况怎么办?”

  谭德明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逾期过长,也就是说,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消费者的购房款、违约金以及造成的其他损失。”

  “这么多年过去了,退还房款我们也无法再购房?”谭律师表示:“时隔多年,房价上涨,开发商除了退本金外,还要再给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除此之外,还要在补偿逾期期间购房者的房租等其他损失。”

  律师提醒:如果开发商将房子一房二卖,或者本来房子所有权就不归他所有,这种情况属于欺诈,购房者应得双倍赔偿。(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吕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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