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进一步完善狱务公开 所有应公开的都要公开

2013年11月29日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 高凯)国新办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狱务公开,所有应该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向罪犯及其家属公开。

  赵大程说,进一步推行狱务公开是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所谓狱务公开就是要把监狱的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向罪犯和社会公开。狱务公开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

  他表示,司法部经过研究认为,实行狱务公开非常有利于加强监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建设,有利于规范监狱干警的执法行为。同时,也能让罪犯安心、稳定地在监狱中服刑。

  赵大程介绍,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就正式实行了狱务公开制度。这一制度包括两个内容的公开和两个方面的公开。

  所谓两个内容的公开,一是事关罪犯服刑的有关内容,比如罪犯进到监狱里的权利义务,考核、奖惩,以及和罪犯的假释、保外就医等,这些需要的条件、程序,实行这些考核的结果,要进行公开。二是监狱管理工作。监狱怎样进行管理工作,怎样进行教育,怎样安排罪犯的生活、劳动等等都要公开。

  所谓两个方面的公开,是要把这些公开的内容向罪犯进行公开,同时要向罪犯的家属和社会公开。这一制度的工作效益非常显著,大大提高了监狱严格文明执法的程度,稳定了罪犯的情绪,也促进罪犯能够认真改造。

  赵大程表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规定推进司法公开,毫无疑问要继续推行狱务公开。工作重点一是围绕着监狱执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二是公开的方式要调整和改进。从最初只是张榜、上墙这些简单落后的方式,向更现代化、信息化的手段去使用,让公开的方式更加便于外界了解和监督。(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