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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港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登黑名单或被强制执行

2013年12月02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12月2日电 (记者 赵小燕)因拒不支付合同款项而登上法院失信“黑名单”的中铁港航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港航)近日被浙江杭州江干法院曝光。不过,在法院曝光之后,该公司仍拒绝执行80余万款项,也未曾与法院联系。根据法院及原告方信息,中铁港航一直表示公司没钱。记者今日从法院了解到,法院近期将前往该公司所在地广州,可能会强制执行。

  中铁港航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三级子公司,其前身中铁大桥局集团三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等施工。从简介情况来看,该公司曾获评“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百强企业”及“中央企业红旗班组”荣誉称号。

  不过,因为一起标的不到百万的租赁合同纠纷,中铁港航被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华铁)告上法庭。

  根据起诉书,2011年4月,中铁港航因承建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与浙江华铁签署了钢支撑租赁合同,约定中铁港航向浙江华铁祖灵钢支撑及附件,双方也约定了租金标准、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不过,在浙江华铁陆续向中铁港航提供相关租赁物后,中铁港航至今分文未付。

  2013年4月,浙江华铁向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铁港航支付61万余元租金计算至2013年4月17日止的违约金15万余元。

  庭审中,中铁港航对合同租金无异议,但要求重新计算违约金。

  2013年6月,法院判决中铁港航支付租赁费、维修费等616165.77元,同时支付违约金150406元。两项合计近77万元人民币。

  因为中铁港航方面一直未支付款项,2013年7月,浙江华铁方面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江干法院方面信息,他们接到申请后曾去过中铁港航,对方表示希望能免去一部分违约金。

  之后,浙江华铁与中铁港航达成执行和解,浙江华铁愿意减免违约金5万元,本金与违约金共75万余元,被执行人首期支付20万元,在3个月内履行完毕,余款后期继续履行。

  不过,该案执行并不顺利。“他们态度在后期完全变了,直接就说没有钱,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并且说法院如果能执行到财产就执行好了。”华铁方面律师表示。

  最终,在执行和解后的3个月内,中铁港航并未支付款项,而是又向法院讨价还价,要求免除全部违约金后再考虑本金问题。

  2013年10月,江干法院将中铁港航列入失信“黑名单”与其同期列入的还有中铁十八局等大型国企。

  江干法院方面介绍,中铁十八局在被列黑名单后立刻支付了2000多万元款项。不过,同为国企的中铁港航局则毫无反应,对法院的失信登记置之不理。

  江干法院相关承办法官介绍,目前为止,中铁港航还尚未与法院取得联系。

  近期,杭州法院系统正进行收网2013的执行行动。12月1日凌晨5电多,记者就跟随执行法院经历了两个执行案件,眼见一位浙江工商大学的老师因长期拒不执行被带回法院。

  12月,江干法院法官还将前往中铁港航所在的广州执行。此前法院已去过广州摸底,此次前去,可能对其强制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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