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喝酒言语不当引纠纷 一方感觉不妥酒驾讨说法被拘

2013年12月02日 15:15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喝酒言语不当引起纠纷,惊动警方调处本已平息,但一方当事人感觉警方处置不妥,离开派出所又骑着摩托返回讨个说法。结果被警方以危险驾驶立案查处。今天上午,这位不省事的当事人周某被肥西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8月16日晚上11点许,肥西县上派镇凉亭村青年周某和几个同学在县城一大排档喝完酒后准备回家,途中遇到其学习驾驶时的教练吴某,便又与吴一起喝酒。两人边喝边聊,后因言语不和发生纠纷。吴的侄儿王某看到后上前制止。周认为王是在帮吴,便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将两人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在派出所内,民警发现周某处于醉酒状态,情绪比较激动,甚至对民警执法存在威胁,便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周对此不满,又与民警发生语言冲突。约一小时后,民警见其情绪稳定,便解除了对其的约束措施。在对其进行教育劝说后,周某自行离开派出所。

  周某出了派出所返回大排档取停放在那儿的摩托车途中,越想心里越不痛快,感到民警处理不公,于是骑着摩托车返回派出所。

  周某还没进派出所的大门,执勤民警就发现一辆摩托车行驶异常,不仅油门很大,而且车速也非常快。等摩托车靠近时发现,驾驶摩托车的正是刚刚离开的周某。执勤民警随即向派出所领导作了汇报,并报告交警到现场对周的行为进行进一步查证。交警将周带到医院抽血检测,此时的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然高达106.5mg/100ml,超过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对于自己的行为,周某深感后悔,“当时的确是酒喝多了,大脑有些失控,遇事不冷静,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咎由自取。”(通讯员 李平 本报记者 韩婷)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