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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飙车案”嫌犯:观看比赛后兴奋“试车”(图)

2013年12月02日 16:2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东坝飙车案”嫌犯:观看“04赛”后兴奋“试车”

  一度被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东坝飙车”案于今日上午10时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名年轻清瘦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非常懊悔。辩护人对是否构成“情节恶劣”等持有异议。

  有家属在开庭前表示嫌疑人一贯表现优秀,“飙车”行为纯属偶然,希望记者不要公开嫌疑人单位等身份信息。

  【案情】

  高学历而犯法

  在法庭现场,记者了解到,三被告人分别为1988或1989年出生,其中杨某为在读研究生,而刘某、徐某大学本科毕业后刚刚参加工作不久。三人均未受过法律处分。案发后,三人被取保候审。

  检方指控,案发现场位于朝阳区东坝北路,为南北双向并有社会车辆通行的社会道路。经过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徐某、刘某于2013年8月25日,分别驾驶白色宝马车、蓝色宝马车和尚酷车,在东坝北路上追逐竞驶。被告人刘某后被查获归案,被告人杨某、徐某主动投案。

  检方认为,三名被告人参与群体性的赛车活动,多人追逐竞驶,以二车或三车一组,且一车在逆行车道上行使,在没有专业设备保护和技能的情况下,其行为对其本人和周围车辆带来极大隐患。另外,还具有潜在危险,竞驶形成的巨大轰鸣声给周围群众带来生活影响。检方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讲述】

  网上“改装车聚集”召唤

  好奇心驱使去观看

  被告人之一刘某称,自己在网上看到信息,东坝北路上有“改装车聚集”,很多人到场参加“04赛”(即:0到400米加速赛),好奇心驱使下,就驾车去现场观看,但对比赛规则不清楚。

  “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否则不会参与这样的事。”刘某在法庭上陈述,自己在8月24日晚12点左右到达,现场约四五十辆车,百人左右聚集,都是20多岁“看起来很兴奋的”年轻人。在路两边整齐停放各种超跑等车辆。

  “赛道起点为道路南端往北行驶,没有终点。行驶的距离一般是至少1、2百米。”据刘某讲述,比赛基本为两辆或三辆车一组,有的有发号施令者,有的没有,所有车辆须排队参加。

  几名被告人均表示,该路段没有交通指示灯、斑马线、警示灯等。驾驶白色尚酷车的刘某称,自己当晚的行驶速度在60到80左右,且目的为试验自己车辆提速状态。

  【法庭】

  飙车改口为“试车”

  检方:与此前不符属翻供

  对于检方指控的“飙车”行为,三名被告人表示,自己是为了“试验车辆提速性能”,并非为了比赛而“飙车”。

  对此,检方在法庭上表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被告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对在公共道路上追逐竞驶的非法性应该十分清楚,而实施了追逐竞驶行为,主观上具备犯罪故意。三人当庭推翻了以往部分口供内容,在酌定量刑情节应考虑此情节。

  刘某辩护人等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三人供述时速和动机等为事实,并非“翻供”。

  【焦点】

  “恶劣”与否缺乏具体司法解释

  在法庭的质证阶段,检方出示了一系列证言证据。三人的辩护律师对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情节恶劣”均提出质疑。

  杨某辩护人认为,深夜、位置偏僻、远离居民区,被告人的动机并非比赛,也并非为寻求刺激和炫耀车技,证人证言供述的约“150公里”时速并未得到专业机构的确认,行使距离也不远,同时被告不具备对车辆进行改装情况,也没有套牌等,因此不具备“情节恶劣”情节。其他四位辩护人亦提出类似质疑。

  【激辩】

  媒体报道是否可以做证据

  法庭多次提到北京某报社对“东坝飙车”的报道,该报记者的口供作为证人证言被公诉人拿到法庭上,但遭到了辩护人的质疑。辩护人认为该记者对驾驶距离和速度的形容上缺乏辅助判断标准,“完全是证人的主观感受”,因此不应采信。

  对此检方认为,媒体报道作为书证的一种,且并不是检方提交作证的唯一根据,应该属于有效证据。

  【忏悔】

  三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均表达了忏悔和深刻反省。被告之一的刘某在最后陈述中告诫年轻人:“赛车可以去赛车场,用专业设备和由专业人员陪护,不要在公共道路上参与危险活动。”

  法庭于13时40分左右结束庭审,将择日宣判。

  【链接】

  八月份网友在网上爆料,每周六晚上会有数十辆车在朝阳区东坝乡飙车,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据了解,东五环外、机场第二高速旁,朝阳区东坝大街路口的一条南北方向路段,从出发点到红绿灯约一百米,成为竞技场。参与车辆既有百万元级别的豪车,也有自行改装的车辆。飙车时间约从周六晚11时持续到周日凌晨1时。

  记者了解到,“东坝飙车”被媒体披露后,警方多部门多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摸排管界路段设施,对掌握的所有影像、文字资料逐一分析,对东坝地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对确定的嫌疑车辆车牌号码逐一排查、比对,最终锁定了其中三名涉案车辆驾驶人。 (记者 田兴春)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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