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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子结婚两月捅死2岁继子 故意杀人被判无期

2013年12月09日 15:30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17岁的阿若(化名),生于四川的一个偏远农村。今年2月被嫁给了一个大自己16岁的离异男人。结婚才2个月,两人就多次发生争吵。阿若做出了一件令众人惊诧的事情:她乘着男人不在家,用刀捅死了男人与前妻生的2岁儿子。据了解,因阿若的父母不愿意到庭,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依法通知了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并指派了合适成年人代替其监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记者今日从市中院获悉,阿若因故意杀人罪,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17岁女孩捅死2岁孩子

  阿若是四川人,今年17岁,打小没怎么读过书。

  今年2月,17岁的阿若经老家人的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16岁的四川人阿铁(化名)。阿铁离婚还不足一个月,有一个2岁的儿子。尽管如此,阿若和阿铁还是很快举行了结婚仪式。

  今年3月,阿铁带着2岁的儿子安安(化名)和17岁的阿若一起来到合肥生活。因为两人属于闪婚,且年龄差距较大,缺乏感情基础,经常发生争吵。

  4月18日早晨,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阿若于是决定杀死安安进行报复。当天,趁着阿铁上班之际,她拿着水果刀,来到房间,一步步走向沉睡中的安安,并朝着安安胸腹连捅两刀,致其死亡。

  作案后,阿若用挂锁从外面将门锁住,离开了家。她走了三天三夜,逃到六安市,当她正进入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想休息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阿若起诉至合肥市中院。10月31日,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

  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

  据了解,阿若的父母远在四川,不愿意前来开庭,而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和审判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现场。

  为了保护阿若的合法权益,合肥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依法通知了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保会指派专人作为阿若的合适成年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在法庭上,阿若(化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虽然因家庭矛盾引起,但阿若竟报复杀害无辜的幼儿,性质恶劣,应依法惩处。因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阿若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因其不满18周岁且无经济能力,故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阿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判处其监护人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万余元。

  据了解,在阿若故意杀人罪一案中,市中院首次引入了“合适成年人”制度,法院表示,将在以后的审判实践中逐步推广并完善这一制度。 (实习生 郑丝语 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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