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得知男友劈腿 找律师咨询追讨青春损失
2013年12月11日 10:05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婚礼前夕,另一个女孩找上门来,声称是男友多年的女友,愤怒的小陈提出分手。其母找到律师,咨询是否可追讨青春损失费。
2010年,家住汉阳大道的小陈与小季一见钟情。小陈曾发现小季与其他女孩有密切联系,却不以为然。最近,婚礼酒席准备妥当,就差领结婚证,突然有个女孩声称与小季恋爱多年,要求小陈离开小季。小季这才承认他一直脚踏两条船。
律师尹青解释,恋爱期间的“青春损失费”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男方的行为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晓梦 通讯员宋歌)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