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幼女一审量刑偏轻 再审改判6年半
2013年12月17日 09:56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由成华区检察院建议再审的温某强奸(幼女)案,在成华区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最终将对温某的刑期从原判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改为六年六个月。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实施以来,四川省首例以再审检察建议,促成再审并改判的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此前,温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后,受害者母亲觉得判刑太轻,向成华区检察院申诉,请求抗诉。成华区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全面复查,认为量刑明显偏轻,于是以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并获改判。此外,成华区检察院启动救助程序,为田田一家申请到了6000元救助金。成检宣 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