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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老板拖欠13万工资跑路被抓获 称后悔逃跑

2013年12月19日 1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12月19日电(见习记者 吴佳蔚 实习生 朱晓霞 通讯员 杨鹏)因实体经济持续低迷,今年以来,浙江部分地区频现“老板跑路”事件,警方称,随着年关将至,拖欠员工工资事件也将进入高发期。近日,浙江台州温岭警方便在温州抓获了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被通缉的跑路老板黄某,据统计,黄某共拖欠款达13万元。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日,警方来到黄某租赁的位于该镇西山金村的厂房,只见卷闸门紧锁,外面还堆放着一些废角料。透过厂房的玻璃,空荡荡的厂房与昔日一条流水线上30多名员工齐作业的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原本风光的鞋厂老板黄某,如今却进了看守所。

  记者获悉,温州籍的黄某在今年6月份于温岭大溪镇租赁厂房,从事鞋业生产。但因经营不善,鞋厂很快就做不去下了,黄某也随即“消失”。截至9月22日,黄某共拖欠35名员工工资约13万元。

  经该地劳动保障局核实后,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黄某进行通缉,并于12月13日在温州将其抓获。

  黄某落网后第二天,被其拖欠工资的35名职工拿到了大部分工资。

  “我们把黄某厂房的相关设备依法进行拍卖,共获得26000元的钱款,再加上房东垫付的5万元,我们就先向职工发放60%的工资。”温岭市大溪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徐里林告诉记者。

  当天,在看守所中,面对民警,黄某神情落寞。

  “我现在十分后悔,当初不应该逃跑,只要把工人的工资偿还了,就不用被关在这里了。”言语中,黄某不停地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意。

  据介绍,近年来,温岭地区欠薪案件和群体工资纠纷案件得到大幅度下降。

  对此,负责此案的民警杨鹏告诉记者,为了保障职工工资,该地区规定,企业需上交至劳动保障部门一定数额的工资保障金。在出现经营问题后,这部分资金可以在第一时间有效解决员工工资问题。

  然而,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均为正规企业,非法企业却在角落暗暗滋长。“本地企业在当地有资产保障,而外来人员却没有保障,选择逃跑对于他们来说就成了最实际的选择。”杨鹏告诉记者,非法外来企业是该地欠薪案件的高发对象。

  记者了解到,针对该问题,该地相关部门正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企业,从源头上抑制欠薪跑路事件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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