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专家库”参与医疗鉴定具有破冰意义

2013年12月20日 16:2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后,1390名医学专家将作为北京地区鉴定“医疗损害”的第三方专业团队,独立“评判”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并将在需要时出庭质证。多年来,北京地区医疗损害鉴定主要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真正的临床医学专家长期缺位。(12月19日《新京报》)

  一些医疗纠纷之所以久拖不决,最终引发医患之间的激烈冲突甚至是伤人血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医患双方,尤其是患者一方,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不满,很多患者或家属甚至一听说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就先入为主地认为鉴定方会偏袒医院,会官官相护。在这样的医疗鉴定环境下,医患纠纷已然走进无解的死胡同。

  患者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心,一方面和当前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也就是司法鉴定机构的官方身份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法医研究方向的限制,导致鉴定结论屡屡出现偏差和错误有关。而北京率先成立医学专家“专家库”,以第三方专业团队的身份参与医疗损害鉴定,无疑是在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迈出了正确而坚定的一步,具有破冰意义。

  由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团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与客观,但是却未必一定能够取得委托方,尤其是患者一方的信任。如何才能保证医疗鉴定专家的屁股不坐歪,才是这一制度能否取得患者信任,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所在。为此,北京医学会表示他们将逐步建立一整套围绕医学专家参与鉴定的制度规范,包括专家随机抽取制度、专家回避制度、听证会制度、专家署名制度、案件承办人列席鉴定会制度、专家代表出庭质证制度等。建立这些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保证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

  以“回避制度”为例,专家为当事人双方随机抽取,若专家来自当事医院或与当事人存亲戚关系、或有证据证明同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委托方可以要求回避,改换其他专家。这样一来,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情鉴定、关系鉴定发生的概率,保证了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需要医学专家们的自觉自律之外,一是需要建立专家库信息的透明公开制度,以便于委托双方了解专家们的基本信息;二是需要建立必要的惩戒制度,一旦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要对违反鉴定程序和鉴定制度的专家给予必要的约束和惩戒。

  作为一项开全国先河的新制度,它必然存在继续改进的空间,这需要边实践边完善,但无论怎么说,这个制度体现出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对解决医患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学习。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