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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组织“民间讨债团” 跟踪拉横幅强行讨债

2014年01月08日 10:5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王东祁是一名外地无业人员,但他却有着一个特殊的身份:“讨债团团长”——他带领着一伙无业游民插手经济纠纷,采取跟踪、守候、拉横幅等软暴力方式强行讨债、索赔。2013年12月18日,经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舟山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以被告人李奇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无期徒刑;王东祁等5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例因软暴力讨债而被判刑的刑事案件。

  王东祁与其团伙中李奇、周忠举、彭志勇、刘理刚、周余涛等6人均系外地无业人员,其中4人均有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前科。以下是他们的“讨债”记录:

  2012年7月,王东祁受托向王某讨债。王东祁一伙采用经常到王某公司讨债、长期霸占公司客房等手段,向王某讨得欠款人民币75万元,并将王某的一辆丰田轿车折价人民币15万元作为利息长期占用,致使王某因不堪骚扰而将公司客房退租。

  同年8月下旬,王东祁一伙受托向赵某讨债。他们分批守候在赵某前妻家附近约一星期,致使对方因恐惧、不堪骚扰而多次报警,并在宾馆租住多日。

  同年10月,王东祁等人又受托在普陀区一家大酒店门口向陈某讨债。陈某称金塘有人欠他钱,王东祁等人将陈某带到金塘包某处要债,后因包某无钱归还,陈某被迫报警,双方商定次日由陈某朋友邵某担保归还人民币10万元。王东祁指使刘理刚、周余涛一直跟随陈某。次日,刘理刚、周余涛等人将陈某带到邵某家中,迫使邵某出具归还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协议。

  王东祁一伙不仅在舟山当地非法帮人讨债,而且还把“生意”发展到了外地甚至北京。2012年9月10日,王东祁受沈某委托,帮助对方解决与北京一家技术公司经济纠纷。随后,王东祁在北京组织闲散人员以拉横幅、穿广告衫的手段,迫使该公司与他谈判。

  几天后,王东祁又受丁某的委托解决他与宁波余姚一家4S店纠纷。王东祁带着人到4S店欲取回丁某被扣留的汽车,没能成功。王东祁再次伙同周忠举、彭志勇、刘理刚、周余涛等人到该店内强行拖车,后与店内员工在店门口发生冲突,导致4S店无法正常营业。

  同年11月13日傍晚,王东祁又接到一单“生意”。他带上李奇等5人立刻奔向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一棋牌室。在棋牌室的纠缠中,李奇被人用瓶子砸破头部,他认定是现场的李某所为,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在李某的左大腿处。李奇等人逃离现场,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此外,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20日李奇还参与了江西省萍乡市火车站附近的一起聚众斗殴。这起斗殴造成一人死亡,李奇砍了对方汽车一刀后驾车逃离现场。(范跃红 周剑)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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