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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钢铁厂146名工人集体讨薪 拿回50余万工资

2014年01月23日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龙岩1月23日电 (陈立烽 陈聪聪 赖美恋)过年返乡已进入倒计时,不少工人却仍愁眉不展,工资不到手,何以归家?为了能够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好年,福建龙岩市一钢铁企业的146名工人派出代表到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集体上访。

  据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透露,这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已在龙岩市多部门联动下,成功由上访转为调解,146名职工终于领到了50余万元工资。

  2013年11月29日,3名上访群众代表到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其所在公司为钢铁生产企业,已停产近1个月,生产原材料以及设备零配件等突然被公司转移,现企业已拖欠146名职工涉及50余万元工资。

  龙岩市总工会马上启动职工维权“110”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联合龙岩中院、新罗区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召集职工代表和公司方了解情况。

  通过深入调查、理清争议,最终找准了双方的问题症结:因公司现已停产,职工方怀疑设备等不见了是被公司转移资产,公司拖欠职工2013年6月、11月两个月的工资无法发放。

  公司方辩称:公司不是转移资产,是为了避免其他债权人处理这些资产,公司确实无力支付职工工资,只剩大概值300万元的资产,公司外债累累,已经资不抵债。

  在摸清情况后,龙岩市总工会、龙岩中院、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紧急研究处理方案。一致认为此事件最佳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一般劳动争议纠纷案处理,由法律援助律师提起调解、仲裁、诉讼。

  工会与法院、人社局等部门对上访群众加强引导,向职工代表、企业释明调解的优势,最终促使意见不统一的工友们同意调解,促使该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由上访转为调解。

  2013年12月9日,职工的法律援助律师正式向龙岩新罗区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调解书。经过多方工作,去年12月12日,企业方最终同意支付50余万元的工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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