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1月25日,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部署一系列举措,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毫不手软惩治腐败。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部门、岗位的案件,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国土资源、水利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
各级检察机关还要积极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职务犯罪,特别要严肃查办和预防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运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支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严肃查办和预防城镇化建设用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扶贫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及时介入重大生态和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生态修复工程、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以及自治区有关意见精神,严肃查办破坏法律制度实施、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影响改革政策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记者/乔晓莹 通讯员/谭晓纯 陶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