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小摩擦引发持刀伤人案 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4年02月14日 10:0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刘某因行车问题与李某、宫某发生冲突,并持刀将二人扎伤。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已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去年9月30日晚,在工地工作的刘某骑着摩托车去取订餐,当他准备左转穿过马路的人行横道时,不慎挡在李某、宫某所驾驶的汽车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三人由最初言语上的争吵上升为肢体接触。冲突过程中,刘某掏出兜里的壁纸刀,将李某、宫某扎伤后逃跑。经鉴定,李某所受伤害为轻伤,宫某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