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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被撞身亡儿媳独领赔偿金 法官帮老人讨回公道

2014年02月14日 11:10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二道区英俊镇的姜女士在二道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帮助下,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贾树强法官还将2.6万余元的执行款送到她手中。

  2011年7月,姜女士的儿子王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获得死亡赔偿金共计10万元,然而姜女士的儿媳赵某却独自领取了全部赔偿金,并拒绝给付应属于姜女士的部分。万般无奈下,2012年,姜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判决赵某向姜女士给付部分赔偿金。

  可判决生效后,赵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任何义务。此后,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办案法官发现,赵某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并企图转移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为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姜女士的合法权益,二道区法院对赵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冻结了部分财产,要求她履行法律义务,但赵某依然抗拒执行。2013年12月,二道区法院依法对赵某实施了拘留。赵某慑于法律的威严,终于改变态度,主动给付了全部执行款。

  贾树强法官考虑到老人年届七旬,行动十分不便,于是冒着严寒赶到姜女士家中,为老人送去执行款。姜女士激动地握住贾法官的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记者 张席贵 通讯员 张玉卓 刘琪)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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