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开新车称系借用 法官:只要你在开照样扣押
31岁的严某是鄞州人,三年前,他因为欠朋友张某21万元被诉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但是,严某一直声称自己没有钱,后来索性不接电话了。
今年过年后,张某向法官提供线索,说严某开了一辆迈腾的新车,现在车子正停在古林镇某地。
法官立即出动来到张某告知的地点。的确,一辆没有上牌照的新车正停在那里。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辆车的所有人是严某,法院可以直接予以扣押,但是因为车辆没有牌照,法院无法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扣押措施。法官一边等待严某出现,一边试图根据临时牌照查找车主信息,并尝试给宁波几家大众4S店打电话查询买主信息,但都没成功。
正在法官一筹莫展的时候,严某出现了。见到法官站在他的车旁,他也一副淡定的表情。
“买了新车了啊。”法官开始试探严某。
“没有,我哪有钱啊,我妹妹的车,借来开开。”严某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还出示了汽车的行驶证,上面的确不是严某的名字。
在法官的要求下,严某将车开到了鄞州法院,严某的妹妹严红(化名)也被叫到法院配合调查。
严红说,车子是自己买的,买车的时候没带银行卡,就刷了嫂子(严某妻子)的银行卡,后来把钱打到嫂子卡里了。最近哥哥想开,就借给他开了。
严红这么一说,法官心里有数了,严某是故意用妹妹的名义来买车,以免被查到自己名下有资产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官认为,虽然汽车的所有人不是严某,但由严某支付购买,并且由严某占有使用,法院仍可以对这辆汽车进行扣押,于是依法做出了对车辆进行扣押的裁定。
而这车一扣,第二天,严某的妻子就送来了21万元的欠款。(通讯员 尹璇 本报记者 邵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