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住新房地下室就漏水 法院:房产公司修复并赔偿
2014年02月20日 09:5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36岁的陆先生,2011年初在宁海城区花了近2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附地下室。
拿到房子钥匙后,陆先生花了一年时间对房子进行装修。
而就在陆先生准备入住之时,竟发现地下室墙面出现渗水现象,墙面上的乳胶漆一块块出现发霉、变黑、脱落。
随后他又细细检查了一圈,发现地下室的房门、门框开始变形,地砖下面也有积水现象。
陆先生当即联系了房产公司反映情况,公司派了维修工人进行维修。
然而,表面维修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为此,2013年,陆某将房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6万元,并要求支付其在此期间的租房费用。
开庭时,房产公司表示,最彻底的整改方案就是将此间地下室与隔壁住户公用的墙面拆除,将两间地下室地梁调整到同一高度。由于涉及的其他住户一直拒绝,所以他们也很无奈。
为了确定最佳整改方案,陆先生申请了对修复方案的司法鉴定。
经鉴定,确定房产公司所提方案就是最佳解决方案。
法官对双方再次组织调解,房产公司表示愿意按照鉴定后的整改方案修复地下室渗水问题,同时,赔偿陆先生经济损失5000元、鉴定费损失30000元。(本报记者 邵巧宏 本报通讯员 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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